辽宁金融反腐风暴: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缘何被查

作者:佟西中

本文转载自:中国新闻周刊(ID:chinanewsweekly)

金融反腐与风险处置一体推进辽宁金融反腐风暴: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缘何被查

“2021年以来,在金融风险重灾区的辽宁,已有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被采取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5月中旬,银保监会对外披露的这则消息引发金融圈关注。

据银保监会今年3月下旬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1年12月末,辽宁至少有银行100家。其中,城商行14家,农商行25家,村镇银行60家,民营银行1家。此外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分支机构有32家,农信社属于银行类金融机构。

在城市商业银行中,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大连银行三大城商行的资产,分别约为1.02万亿、8300亿、4500亿,余下城商行总资产一两千亿至数百亿不等。农商行资产规模更小。据央行2008年的统计口径,资产小于2万亿的均属于中小银行。

目前,银保监会和辽宁地方都在积极处置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除辽宁中小银行63名“一把手”被查,十九大以来,银保监会系统内部共立案630件,留置8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73人。

辽宁金融反腐背后

辽宁中小银行金融反腐风暴有着深刻的背景。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曾提到,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经营实力有限,特别是它的客户群体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当时疫情状态下,受到冲击也比较明显。

当时银保监会表示,全力推动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和化解风险工作,大家会陆续看到,中小银行改革重组的力度会比较大,特别是市场化重组方面的措施会比较多。

同年7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指出,中小银行受到疫情冲击较明显,未来改革重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事实上也是如此,中小银行2020年掀起的合并重组热潮在2021年得到延续。以辽宁省为例,去年1月底,辽宁省政府发布文章,称有效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新组建1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

在中小银行合并浪潮中,金融风险不容忽视。去年4月,央行发布《2020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85家和127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8%、10%。

从地区看,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广西等省区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今年3月底,央行发布《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风险仍是最高,但高风险机构数量明显下降,达186家和103家。

这次央行并未公布具体省份,只是表述“存量高风险机构主要集中在四个省份”。由于2020年四季度基数大,业内认为,在2021年四季度央行评级中,辽宁高风险机构数量仍然不会小。

另外,截至2021年10月末,全国20个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地区中,辽宁发行规模居前,仅次于河南。专项债发行规模与各地中小银行的信用情况有关。

这一点也有佐证。今年4月,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数据显示,辽宁省财政厅拟于4月14日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为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输血”。

上述银行已是辽宁中小银行中资产规模比较大的银行,其余资产规模更小的银行的日子更难熬。

今年初,辽宁省政府公布《辽宁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2020年辽宁金融业不良贷款率是5.11%,要在2025年回归合理区间。不良贷款率被视为银行信贷风险高低的核心指标。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警戒线是2%。

多位金融领域重要官员被查

面对金融风险,辽宁省纪委书记刘奇凡曾在地市调研中表示,“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随着金融反腐深化,辽宁省内多位金融领域重要官员被查。辽宁省纪委监委官网显示,2021年至今,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原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东北财经大学党委原书记都本伟,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波接连被查。

上述人员在辽宁金融领域举足轻重。“双开”通报指,王中印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利,干预和插手下级行社贷款业务,在银行贷款办理等事上为他人谋利,滥用职权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李林长期在辽宁金融领域任职,尤其是曾任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副局长、局长。都本伟落马之前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他此前还曾任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葫芦岛市市长、市委书记。

刘波曾任辽宁省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理事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辽宁金融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在辽宁省金融领域有着不小的影响力。

前述提到,辽宁省政府曾发行专项债券为中小银行“输血”。其实在程序上,“输血”是要通过辽宁省金融控股集团来完成。2020年12月以来,刘波任辽宁金控集团“一把手”,至今年3月初落马。

从公开报道看,中小银行方面,众多人员亦接连被查,涉及本溪银行、阜新农村商业银行、铁岭银行等众多中小银行,以及辽宁省农信社联合社旗下众多分支机构。

比如本溪银行平山支行原行长李季,阜新农村商业银行原行长牛继良,原本溪市商业银行明山支行行长张涛,铁岭银行开原支行原行长邓晓宇,台安县农信社桑林信用社原主任王德宝、原信贷员李永德等。

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为何被查

5月中旬,银保监会在对媒体披露信息时,也提到部分原因。银保监会表示,“一批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违法侵占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其中一部分就是‘监守自盗’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金融领域,监管机构相当于体系正常运行与否的第三只“眼睛”,当监管机构官员与金融机构利益不独立了,监管这只第三只眼睛将“受到蒙蔽”。监管部门自身要廉洁,对银行要有效监管。

他认为,中小银行“一把手”大批落马,技术变量也是重要因素。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信息的可追溯性越来越强,经济犯罪越来越有迹可循。

官方通报中,这些人多涉及信贷。前述王中印曾违规发放贷款10.43亿。再如鞍山银行国际业务部原总经理冯庆利、本溪银行原行长宋佳镭、抚顺市顺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主任胡福利,均涉及信贷违规。

从已经落马人员看,有一定窝案串案特征,以农信社为例,王中印、刘波、都本伟等人均曾在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任职,据媒体统计,王中印落马后,辽宁农信系统中落马高管至少有7人。

一位银行从业者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其实中小银行自身也有弱点,相比于大银行,中小银行贷款流程短,操作空间大,行内“一把手”权力得不到制约,所谓的行内监督就会流于形式。

今年5月,银监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了中小银行的弱点。银监会表示,农村中小银行股东“小、散、弱”情况普遍,一些机构仍然存在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操纵、违规关联交易等问题。

上述银行从业者提到,在实际运作中,中小银行受地方政府影响比较大。如果地方政府向中小银行施压,风险比较大的贷款也会贷出。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也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在部分地方,尽管地方政府未持有中小银行股份或持股比例较低,但会干涉中小银行公司治理。

对于金融治理,董希淼建议,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中小银行高管人选时,应把从业经历、专业素质放在第一位,切勿将缺乏金融从业经验的政府官员推到中小银行。监管部门应用好任职资格核准等制度,对中小银行高管特别是“一把手”人选进行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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