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隐秘“掏空”和平路线30年, 最重要的战略意图反而被我们忽视

作者:王铁军
本文转载自: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ID:essra31)文章原刊于《日本学刊》2020年第1期

导读:12月16日,日本内阁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防卫力整备计划》三份安保文件,引起各国各界的共同关注,被认为是日本彻底改变国防政策的关键转折。文件中,最为值得注意的两点,一是将中国定义为“迄今最大战略挑战”,二是将2023-2027财政年度国防预算大幅上调至43万亿日元,打破一直以来国防预算占GDP总额1%的标准,将在2027年达到与北约国家相同的2%的预算比例。事实上,在猜测日本是否会就此改变“防卫为主”国防战略的猜测背后,这一行动可以说是日本长期以来军事、安全理论推进的重要一步。本文梳理了日本平成时代的防卫政策,点明了日本在军事上一直追求“积极行动”,以增加自身地缘政治筹码的整体思路。

时间脉络上,日本从上世纪70到80年代开始,就已经开始加速改革,到2008年后,调整更是大大加快,国防支出也创下历史新高,并通过体制改革尝试突破原有防卫政策中对扩军的制约。在美国经济能力下滑,希望盟友承担更多责任的同时,日本积极利用机会,大量改革军事相关法律,尝试将自身角色从美日军事联盟在太平洋地区的“盾牌”角色向更有主动性的方向进行转变,事实上突破了“专守防务”的安保原则,给自己寻找更大的空间。从行动根源上说,军事扩张的行动所展露的是日本坚持建立新的国家地位和国际大国地位的野心。为此,日本理论界提出了“积极的和平战略”这一概念,强调日本应该有“为和平而动用军事”的积极性。而本质上,日本认为的面对中国、俄罗斯、朝鲜等国军事压力的客观现实,毋宁说更是其扩张军事和区域威慑地位的契机。

本次安保文件更新,因为没有经过足够广泛的讨论而在日本国内引发反对,同时,已经非常庞大的国家债务也让日本未来的命运更加扑朔迷离。长期受经济情况影响而各方面发展受限的日本,一方面在经济上努力与中国维持良好互动,一方面又在军事上孤注一掷地加大投入,种种行动会将日本国家和东亚地区的未来引向何方,是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特编发此文,供读者参考。本文原刊于《日本学刊》,仅代表作者观点

从新古典现实主义看平成时代日本的防卫政策变化:
兼论日本的和平路线能坚持多久?

文|王铁军

日本隐秘“掏空”和平路线30年, 最重要的战略意图反而被我们忽视

三架川崎P-1反潜巡逻机飞过富士山附近。图源:互联网

中国学者在运用现实主义理论分析日本的安全政策时,主要涉及了沃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及其延展的防御性现实主义理论,但鲜见运用新古典现实主义进行验证分析。这或许是因为在分析日本防卫政策变化的问题上,新古典现实主义并没有做出太多贡献,抑或是因为在众多分析日本防卫政策变化的现实主义文献中,已经有人涉及了新古典现实主义的分析框架,却未被归于此类,比如克里斯托弗·休斯对安倍防卫政策改革的分析,但更主要的原因或许在于防御性现实主义与新古典现实主义的相互交织造成了二者的相似性。本文将在对比防御性现实主义与新古典现实主义异同的基础上,以新古典现实主义为理论工具,针对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演进提出理论预设,设定评估变量,并进行验证分析。

 

 1   理论假设与变量选取
 
新古典现实主义与防御性现实主义都是对高度简约性的结构现实主义宏观体系层次分析框架的补充和完善,为此,两派都需要引入国家单元层次的变量,从而使结构现实主义能解释一些中观或者微观层次的现实问题。但两者也是有差异的。在对国际体系性质的认知上,防御性现实主义者倾向于认为,国际体系环境在其他要素介入下可以是良性的,因此国家安全政策的实施在紧急状态以外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而新古典现实主义则强调,国家应该抓住体系中的结构条件,扩大自己的实力和影响,或是及时采取制衡行动。如果将防御性现实主义对日本防卫政策变化的分析逻辑简约化,可以概括如下:相对权力变化(自变量)→行为体感到不安,评估安全形势(中介变量)→调整防卫政策,采取制衡手段(因变量)。这一逻辑适用于分析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的日本防卫政策变化趋势,尤其被美国学者屡次用来分析中日安全关系的变化过程。与此相对,按照新古典现实主义的分析框架,对安倍防卫政策变化的分析或许应该遵循以下逻辑:相对权力变化(自变量)→行为体评估安全战略目标手段,确定存在困难障碍(中介变量)→调整防卫政策,克服困难障碍,接近既定目标(因变量)。新古典现实主义的逻辑似乎对解释日本平成时代防卫政策的调整也具有一定效力。要证明这一点,关键在于检验日本的政策行为体在面对体系层次的相对实力变化时,是否利用体系性契机,充分调整国内体制,调动国内资源,不断对自身的目标和手段进行认知和评估,并主动调适。
 
如何选取并评估上述中介变量的适当要素是本文的一个难点,这些要素的选取既要保证具有一定的测量普遍性,又要重视日本防卫政策自身的特殊性,为此,需要回到日本当前防卫政策的结构性框架中加以探讨。
 
如果按照高低层次的划分,当前日本的防卫政策包括由高到低的五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可以成为宏观层面的宪法和条约限定,即《日本国宪法》、《日美安全条约》和《联合国宪章》规定了日本防卫政策的外围边界。第二个层次是为了落实第一个层次而由历届政府的解释组成的宪法上的自我限制,比如:否定交战权、禁止海外派兵、禁止拥有攻击性武器、禁止征兵制等。第三个层次是安全战略、方针和计划,比如2013年底日本政府通过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还有定期颁布的《防卫计划大纲》和《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第四个层次是防卫政策的基本原则,比如:专守防卫、文官统治、不成为军事大国、坚持日美安保体制、无核三原则、有节制地发展军力(如防卫预算不超过GNP的1%)等。第五个层次是一些政策上的统一解释,比如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等。
 
这五个层次中,除了第一个层次的根本性法律规制未发生根本变化外,其余四个层次的内涵和外延都在平成时代发生了诸多变化。为保持要素的均衡性,本文选取了体制机制、军力结构等两个普遍性要素和日美安保体制、安保法制等两个特殊性要素,将四个要素结合在一起来评估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的变化,验证其到底是被动因应威胁还是利用体系性契机主动调适目标和手段。当然,仅仅分析上述四个要素肯定无法囊括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变化的全部规律,甚至可以说只是从理论层面分析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发展脉络的开始。

 

 2   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的实践特征:对关键要素的评估
 
平成时代的日本防卫政策实践,一方面建立在冷战时期政策逐步发展的延长线上,另一方面又具有基于新历史时期的鲜明特征与显著进展。
 
(一)防卫体制机制显著强化
 
战后以来,日本防卫体制与机制长期受到“和平宪法”及日本国内社会舆论的约束。进入平成时代,在相关约束因保守化思潮兴起而受到削弱的情况下,日本政府采取了更为有力的改革举措,使得日本防卫体制与机制显著增强。实际上,早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日本政府的主动改革就已加速。例如,日本政府于80年代成立“防卫改革委员会”,以强化军事安全决策能力为目标推进系统性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平成时代日本防卫体制机制的持续推进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由支持强化自主防卫的政治决策者及官僚推动,并朝着集中决策权力、强化执行功能、突出自卫队人员地位的方向发展。从而与日本所声称坚持的“专守防卫”即防御性国防政策,以及军事力量受限于民主政治体制的“文官统治”原则产生摩擦乃至冲突。
 
平成时代,日本防卫体制与机制的强化集中反映在战略安全决策及执行部门的“再建构”上。比如,经过多次改革调整,防卫厅作为政策执行部门的功能得到针对性强化,并根据2006年出台的《防卫省设置法》,于2007年被正式升格为防卫省,享有要求召集内阁会议及制定防卫政策的独立权限。此后,通过一系列后续改革,防卫省的规划防卫政策、开发技术装备、对外防卫交流等功能得到重点强化。而在最高战略安全决策方面,日本仿效美国模式改革,在1986年改制的“安全保障会议”基础上,于2013年底新设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在首相官邸“一元化决策”的前提下,负责制定中长期安全战略并处置危机管控,使其真正具备统筹日本外交和防卫政策的指挥部功能。
 
日本强化防卫体制的过程中,一大关键在于打破“文军界限”,提升职业军人即所谓“制服组”的地位权限。在冷战时期,日本基本上在防卫政策及预算方面维持了文官系统对“制服组”的发言权控制,这也被认为是避免日本重蹈军部统治的历史覆辙、确保和平主义路线的关键。平成时代,该原则虽未被彻底颠覆,但已经发生部分质变。一方面,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设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增强了文官体制中“制服组”对政策规划与预算制定的影响力;另一方面,通过体制与法制的改革,自卫队内职业军人的地位权限也得到提升。2006年,日本将“统合幕僚会议”改组为“统合幕僚监部”,成为实际意义上的陆海空三军联合参谋部,并逐步强化其在军事决策及部队管理方面的权限。2015年“防卫省设置法修正案”废除了防卫官僚相对于职业军人的优势地位,规定由文职官员和自卫官“共同辅佐”防卫大臣。受制于自卫队事务的专业性,近年来,日本政策主导者更愿意主动地听取军方意见,日本防卫政策的话语权实际上日益偏向于支持强化自卫队权责的职业军人。
 
(二)军力建设实现大跨步跃进
 
平成时期,日本军力建设方针及成果,相比冷战时期取得更大幅度进展。冷战时期,在自主防卫论者推动下,日本虽有充实防卫力量的考虑,但建设方针相对克制。进入平成时代后,在国内财政日益受限情况下,日本更加强调结构优化、“质量建军”,在重点领域强化军力优势。比如,1995年出台的《防卫计划大纲》强调建设“合理、高效而精干”的防卫力量,重点增强反导能力、反潜能力、情报侦察与信息化能力;2004年与2013年出台的两版《防卫计划大纲》分别以建设“动态防卫力量”与“统合机动防卫力量”为目标,统合陆海空自卫队的指挥体制,对一线部队逐步开展现代化改编,增设机械化、快速反应及两栖作战部队;2018年底的最新大纲提出建设“多次元统合防卫力量”,在陆海空之外,将太空、网络和电磁波纳入“作战领域”,要求基于新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拓展军事战略思路,开展跨域(crossdomain)作战,提高防卫力建设质量。另外,受制于经济不景气,平成时代初期的日本防卫预算曾一度缩减,但进入平成中后期,在政府支持下,防卫预算持续增长,特别是在安倍执政时期创下历史新高。这为军力强化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在积极建设军力方针的推动下,日本的国防力量在平成时代明显提升,陆海空自卫队力量结构趋向高效合理,实战水平稳步提升。此外,通过采购先进装备,使一线部队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确保了其国际领先水平;通过整编机动师旅单位和新编水陆机动团,提高了陆上自卫队适应多种非传统作战环境能力。同时,重点强化海空作战力量,集中反映为大型化平台、尖端化技术与远程打击能力建设的一系列成果。
 
日本军力的大幅跃进,还很大程度体现在太空、网络等“战略新边疆”。日本将军事安全定位为当前太空战略的首要目标,投入巨大力量打造军民两用监测卫星系统,构建自动化指挥系统,筹建“太空军事部队”,与美、欧加强太空军事合作。以此为基础,促进网络安全与军事战略的深度融合,建立“网络自卫队”,积极提升网络战实战能力。同时,20世纪末起,日本以应对朝鲜核与导弹威胁为名义,依托美国战略及技术支持,积极建设导弹拦截能力,并基本构建起覆盖周边、立体多重的反导体系。整体而言,日本防卫力量已经大幅超越了“专守防卫”即防御性国防的水平,并日益具有主动威慑能力乃至先发制人的打击能力。
 
(三)日美同盟的转型强化及“全球指向”
 
平成时代,日美同盟以“应对新安全挑战”的名义,进一步发展并持续转型,基本方向是从传统双边军事同盟到更具区域乃至全球指向性的、高度紧密的战略伙伴关系。冷战结束后的20世纪90年代,日美同盟从一度“同盟漂流”到“安保再定义”,最终以1997年签署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为标志,日美以“日本有事”与“周边有事”为框架,重新建立起地区介入型同盟体制。进入21世纪后,日美在全球军事协作(如美国主导的所谓“反恐战争”)与亚太安全介入(特别是美国推动所谓“亚太再平衡”以来)两方面均加强了协调,同盟转型持续加速。2015年出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基本上确定了日美同盟新的发展形态,即在同盟协作“无缝连接”、角色权责“相对均衡”的前提下,推动日美同盟“走向全球”,扩大合作干预范围,并启动支持日美军事一体化、增强相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的同盟协调机制(alliance coordination mechanism,ACM)。这也将平成时代日美同盟的发展推向了阶段性高潮。
 
冷战结束以来,尽管日美战略目标及手段存在差异,也时常在外交防卫政策上产生摩擦,但总体上,日美同盟的基础保持稳固,且具体防务合作的广度与深度都持续扩大。日美首脑外交及外交防务“2+2”定期磋商成为直接推动两国防卫政策的机制性动力。特别是近年来,日本积极支持美国在亚太加强“前沿部署”、增强海空军力及反导力量的各项举措。在美国推动与日本响应下,日美在指挥体制、防务装备乃至联合行动上的一体化显著加深,并声称将重点扩大在太空、网络、情报领域的防务合作。在地区安全事务中,日美两国更主动相互利用盟友或合作者网络,通过“日美+X”方式,与韩、印、澳及东盟国家推进多边磋商。日美两国均有动力不断扩大军事合作范围与议程,使其具备全球战略协作的功能与特性。总体而言,在平成时代,日美同盟逐步超越了“保障日本安全”的名义目标,具备了护持区域乃至全球霸权的色彩。
 
(四)安保法制的全面构建与“禁区突防”
 
日本防卫政策的特殊性在于具有系统性及强约束力的法律载体,即以“和平宪法”作为上位法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包括安保组织法、安保作用法、安保公务员法与美军驻留相关法。在平成时代,日本安保法制的基本框架虽未遭根本颠覆,但内容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日本政府持续推进“法制改编”乃至重新构建安保法制体系的情况下,日本防卫政策关于自主权行使前提、范围及权限的若干重大原则随之发生变化,日本防卫政策的实施空间也因此大为扩展,外向性显著增强。
 
平成时代日本安保法制的内容“改编”与体系构建自20世纪90年代启动,并在世纪之交达到一个高潮。1992年,日本出台《联合国维和行动法》,允许自卫队参与联合国海外维和;1999年,出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97指针”)的“相关三法”:《周边事态法》、《自卫队法修正案》与《日美相互提供物资与劳务协定修正案》;2000年,出台《船舶搜查法》;2001年,出台《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及《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2003年,出台“有事三法”:《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以及允许向伊拉克派出自卫队的《伊拉克复兴支援特别措施法》。可见,日本以应对周边安全事态、支持同盟军事行动为名,逐步扩大自卫队海外行动范围及权限。有统计指出,在冷战结束后的20年内,日本政府修订及制定的安保相关法超过20个。在这些法律的支持下,日本政府得以在阿富汗战争期间派遣军舰在印度洋为联军部队提供加油支持,在伊拉克战争期间派遣自卫队前往当地“维和”,在亚丁湾参与多国反海盗行动等。
 
安倍执政时期,日本安保法制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并逐步深入到以往未曾踏足的政策禁区。2014年,日本政府通过修改宪法解释部分解禁集体自卫权,并出台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取代1967年出台的“武器出口三原则”,使得日本防卫政策的重大传统原则发生改变。在此基础上,日本强行通过一揽子新安保法,即包括十个旧法修正案的《和平安全保障法制整备法》与《国际和平支援法》。新安保法通过界定“灰色地带事态”、“武力攻击事态”、“重要影响事态”到“存亡危机事态”及“国际和平联合应对事态”等,构建了一个覆盖平时到战时、地区到全球的防卫事态应对体系,从而允许自卫队更大范围地进行海外行动,在行使集体自卫权方面拥有更大自由度,包括为外军提供所谓“后方支援”或选择保卫美军、其他盟友部队,并参与更多类型的、不限于联合国框架内的国际维和行动。尽管具体操作方面仍存在限制,但安保法制的改编及重构使得日本防卫政策日趋超越“专守防卫”限制,自卫队能够行使武力的空间至少在理论上得到极大拓展。
 
基于对日本防卫政策以上四方面关键要素的分析,可认为,平成时代的日本防卫政策在诸多方面发生了重要变化。总体上,相比其他大国,日本的防卫政策仍受到不少特定约束,考虑到“和平宪法”的存在、日本政府在形式上对“专守防卫”原则的坚持、行使集体自卫权受严格限制以及日美同盟条约所规定的双方基本义务并未改变等现实,战后日本防卫政策的基本内容与核心支柱,在平成时代并未发生根本改变。但与此同时,支持日本自主防卫力量及其使用权限的物质、体制、法制、外部同盟基础均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强化,且正汇合成一股力量,或促使日本防卫政策在未来发生全局性质变。考虑到目前安倍政府仍在积极推动修宪进程,试图落实安保法制改革成果,以及在自卫队力量建设上推进的一些突破性项目(如“出云”级直升机驱逐舰的航母化),这一趋势显然还在持续并有可能得到加强。
 
在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的发展并非“匀速前进”,而是存在若干曲折起伏。冷战结束初期、世纪之交与安倍执政时期,日本防卫政策屡屡产生变化乃至“变革”的高潮,尤其安倍领导下自民党政权对日本防卫政策的变革力度更是前所未有,具备一定历史性转变特征。总体上,平成时代日本政府以适应外部安全挑战为名,均有促进本国防卫政策转型发展的意识与行动。日本防卫政策的主动性、外向性倾向因此得到加强。然而,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的发展仍受到诸多内部制约,包括军事建设成本上升、财政资源限制、人口老龄化以及日本民众对军事力量危及和平立场的质疑等。其一方面导致这一时期日本防卫政策发展表现出受到约束的渐进性;另一方面这也更加反衬出执政者克服制约、加大投入、推动变革的持续性努力。尽管这些改革并非统一地、有组织地服务于一项公开战略构想,但其背后的主观意图与累积成果明确地超越了军事层面,进入政治乃至战略层面。

 

 3   防卫政策与国家战略的关联:日本的和平路线能坚持多久
 
在逻辑及行动上,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与国家战略的关联性是直接而密切的,防卫政策正日益成为日本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不可或缺的手段。
 
(一)确立新的大国定位与国际地位
 
在“经济大国理应成为政治大国”的自我逻辑下,冷战后期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日本基于政治保守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大国化思潮就已明显抬头,保守政治势力宣扬的“正常国家论”乃至执政者推动的“战后政治总决算”集中反映了这一趋势。冷战结束后,日本执政精英尽管存在意见分歧,但日益形成了促使日本成为所谓“正常国家”、“承担更大国际责任”的战略共识。他们对打破战后体制约束的追求更加执着,对“自我价值的实现”与“来自国际社会的尊重”更加看重,并将其明确纳入国家核心战略利益。这也促使日本主动调整自身国家定位,旨在成为“与自身经济力量与国际贡献相称”的“国际上公认的大国”,“在世界政治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即以政治大国作为新的战略目标,以“自主与威望”作为公开的战略诉求。
 
在此背景下,更积极主动的防卫政策成为日本摆脱战后体制、批判“吉田路线”并重塑国家战略及国际形象的关键。日本保守政治精英们认定,由于“吉田路线”在军事安全上的“保守性”,使得战后以来日本防卫政策始终处于所谓“非正常状态”,成为阻碍日本提升国际地位的结构性障碍。“作为冷战后时代的世界领导者的意识,就必须批判冷战时代的安全政策,特别是在安全政策上的一国和平主义。”基于批判“一国和平主义”的立场,安倍提出了“积极和平主义”,将所谓“安全自主”(即防卫政策的积极能动性与“国际贡献”)与对外安全合作结合起来,通过强化自主防卫力量,开展活跃的“国际安全合作”,来补齐日本在军事安全方面的“短板”,通过“军事大国化”,最终实现“政治大国化”的目标。在安倍政府推动下,日本的战略自主性显著提升,不仅防卫政策姿态更为主动,国家形象乃至政治范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对美国战略的适应与利用
 
美国因素对战后日本国家战略走向具有结构性影响。在日本外交及防卫政策中,日美军事同盟具有“基轴”式的重要地位。冷战结束后,美国大战略跳出两极对抗格局,寻求以新的方式维持全球霸权,但由于多极格局的发展,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国主导国际体系的能力趋向下降,战略收缩倾向增强。基于维持在亚太的战略存在、制衡战略竞争对手的考虑,美国倾向于借重日本的“离岸平衡”作用,并在安全方面放松对日本约束,转而支持日本在同盟及区域安全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作为同盟关系从属者的日本认为,在新的时代,“美国已无绝对理由继续为日本承担和平与自由的代价”,但与此同时,“缺少美国的支持,日本无法应对来自周边大国及拥核国家的威胁”。因此,日本需针对美国战略做出适应性调整,而防卫政策是调整的重中之重。
 
在防卫政策方面,日本一方面持续强化日美同盟,对美继续彰显自身战略价值,借此争取继续“锁定”美国的“安全保护”及战略支持;另一方面积极拓展路径渠道,增强独立自主的安全防卫手段。总体上,逐步降低在安全上对美国的过度依赖,实现“以我为主”,是日本的基本方针。日本积极响应美国安全“纵日”姿态,主动承担更多同盟权责,很大程度是期望借助美方技术、资产及经验,以及日美军事一体化实践,强化自主防卫力量并为扩大防卫力量使用权限创造条件。这也成为日本对美国及同盟关系进行“战略性利用”的重要方式。正如日本一些战略专家认为,日本只有具备了更强的安全力量及行动能力,才会获得美国的重视及支持,日美合作才能产生更多有利于日本的成果,“应将日美同盟视为资产而非负担”,对其价值进行最大化利用。
 
(三)对中国崛起的警戒与对冲
 
中日保持着密切的地缘政治经济与文化联系。冷战结束后,中日间权力转移逐步加速。201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越日本,跃居世界第二;在国际事务领域,中国的崛起给日本以特别强劲的心理冲击。在意识形态分歧与心理情感落差驱动下,日本对中国的认知总体趋向负面。加上两国围绕历史问题、领土及海洋权益的现实矛盾加剧,日本对中国崛起后的行为与意图充满警戒,尤其担忧中国崛起将打破日本赖以生存的国际及区域秩序环境。在整个平成时代尤其是后期,中国因素对日本国家战略走向的影响日益提升,对其防卫政策的“集中牵引”尤为明显。即使中日关系因共同利益基础而时有改善,日本政策主导者的基本思考仍是:如何有效利用自身及同盟力量,对中国采取牵制性、对冲性策略,从而确保日本仍相对于中国保持战略上的主动及优势。为此,日本必须以强有力的防卫力量,以及与同盟及其他“伙伴国家”的防务合作网络作为后盾。
 
在现实主义竞争性思维驱动下,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日本开始重视中国“在安全上的巨大影响力”。及至最近十年,日本更明确地将中国定位为区域安全“不安因素”乃至“威胁来源”,并以此为前提调整防卫政策重点。除强化日美同盟,借助美国战略威慑力遏制中国以外,日本还以海陆空“立体防线建构”方式,在“西南方向”集中战略资源,针对中国强化军事前沿部署与力量建设,导致两国在东海乃至西太平洋“第一岛链”的对峙态势更为突出,冲突风险加大。在南海,日本利用东南亚部分国家与中国的争议,联合美国积极介入,开展联合训演并扶持东南亚国家建设“海洋安全保障能力”,使得南海安全形势更为复杂。日本在地区乃至国际上的“国际安全合作”经常以中国作为防范遏制对象,试图抵消中方在区域安全事务中日益提升的影响力。日本在防卫政策上采取的一系列警戒对冲手段,使得中日安全关系始终处于相对紧张状态,成为两国构建政治乃至战略互信的最大障碍。
 
(四)争取地缘安全外交优势
 
近代至今,地缘政治战略思维深刻植根于日本的国家战略当中。在危机感驱动下,日本对在其周边争取地缘政治安全优势的渴望始终极为强烈。战后日本外交重返国际社会乃至扩大国家战略空间,严重依赖于与其他亚洲国家关系的改善与发展。因而日本始终将亚太(特别是东北亚与东南亚作为对外战略的最重要根据地。在平成时代,基于全球化及各国间联系复合化、紧密化,日本已不满足于与周边国家单纯发展经济上的相互依赖,而是希望建立涵盖政治安全的综合性、战略性关系。在日方看来,防卫政策上的“自我限制”制约了日本借助安全合作与别国强化关系,进而巩固对外战略基础的能力。因此,日本通过体制及法制改革,赋予防卫力量更大权限,使其“走出国门”、远赴海外,直接与其他国家交流合作乃至协同行动。正如一些西方学者指出的,防卫部门乃至自卫队正日益成为日本外交战略的工具。
 
日本防卫政策服务于地缘外交安全目标,还体现在海洋战略方面。日本具有强烈的海洋国家身份认同,将海洋视为天然战略屏障,以及获取外部资源的重要渠道。近代以来,日本军事思想中均包括捍卫海上“战略生命线”的核心内容。在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保卫日本海洋领土及权益范围,确保日本周边海域和海上通道安全。日本现阶段的海洋战略将安全保障置于重要位置,其具体防卫政策的涉海内容所占比重也显著增加。在日本看来,强大的防卫力量是控制关键航道海域、占据战略要地的前提。通过更积极的对外防卫合作,与西方海洋大国及周边海洋国家结成“安全伙伴”,有助于日本进一步掌控海洋安全事务话语权,与盟友国家共同建构、主导区域海洋秩序,构筑遏制“特定战略对手”的海洋安全战略网络。因而,积极的防卫政策有利于支持日本海洋战略的目标实现,也由此具有了国家战略意义。

 

 4   结语
 
新古典现实主义与防御性现实主义在日本防卫政策变化上的可能性争论,似乎与日本学界老生常谈的一个问题建立起了联系,即日本有无战略的争论。如果说防御性现实主义因为理论上“分析层次的回落”而站在日本没有战略或者战略性很差的一边,那么新古典现实主义则因为重视体系变量和国内政治中介变量间的双向互动而站在了日本战略性越来越强的一面。纵观冷战结束至今日本防卫政策的调整与发展,反映出日本政府具有明确主动意识与内因动力。这一方面体现为政策主导者相对具有针对性和延续性的政策行动,另一方面体现为政策行动力度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原有政策限制,并促使日本防卫政策发生局部性重大变化。平成时代日本的防卫政策,从逻辑到结果,均不止于为了消除安全上的恐惧和不安的“消极目标”,而是很大程度上日益服务于重大政策乃至战略性的“积极意图”。在防卫政策逐步推进及至“踏入禁区”的情况下,日本的政策指导者不仅不对这一趋势加以约束,反而有意识地加以强化。
 
2011年,时任日本驻韩国公使、后来成为安倍政府国家安全保障局次长的兼原信克在其著作《战略外交原论》中,专门用一章的篇幅阐述了日本的大战略,他认为日本的国家利益体现在安全、繁荣和价值观三个层面,日本要实现上述国家利益,就必须通过为国际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发挥更大影响的方式,这是日本大战略的精神核心。2013年12月,当安倍政府通过日本首部《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后,防卫政策专家神谷万丈将其2009年撰写的题为“积极的和平国家——21世纪日本的国家战略”一文重新放到了日本外交政策论坛网上,并做如下说明:“在海外观点看来,有不少人对于安倍首相提倡的‘积极的和平主义’认为突兀而难明真意。实际上,‘积极的和平主义’这种想法,并非安倍的原创。自冷战结束以来,日本的外交、安全保障共同体中的一部分人员,一直鼓吹将日本战后和平主义从‘消极的’转换为‘积极的’……那并不意味着是要丢弃战后的和平主义,而是在维持其长处的基础上,随着日本国力增强和冷战后国际局势变化而修正其短处。”神谷认为,战后日本的和平主义包含两种消极性,一种是缺乏“为了和平而行动的想法”,另一种是缺乏“为了和平而动用军事力的想法”。冷战结束到《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发布前,日本做的工作是克服第一种消极性,而《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发布后到现在则是克服第二种消极性的过程。兼原和神谷的看法代表了日本安全政策界的主流观点,更证明了日本主动推进国家战略的逻辑进程和安全政策在其中日益增强的趋势,实际上也是对平成时代日本防卫政策做出的一种具有新古典现实主义流派风格的学术判断。
 
对于新古典现实主义者来说,日本的和平路线恐怕是在一条不断蜕变乃至异化的道路上延展,因为日本寻求的是在终极意义上实现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安全政策已然成为实现战略目标的适应性手段,只要未达到目标,防卫政策的变革就不会停止。从中日安全关系视角来看,与其说日本对中国军力发展的恐惧是一种客观情境,毋宁说是其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一次“契机”。如果说防御性现实主义是日本和平路线的维护者,新古典现实主义则站在了批判的角度。当然,需要厘清的是,批判和平路线并不等同于认定日本当前国家发展战略是非理性的,而是在质疑日本当前的国家发展战略是否还是真正的和平路线。总之,关于日本和平路线的争论恐怕还会继续下去,新古典现实主义分析框架的应用也还有必要继续深入探讨。

*文章原刊于《日本学刊》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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