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当代史】迈克尔·杰克逊的1984

【一个人的当代史】迈克尔·杰克逊的1984

 

1984》,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1950)的著名小说,带有鲜明的隐喻特征,塑造了一个控制一切、无处不在的“老大哥”(Big Brother),“老大哥”的规则,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稍有挑战,就会挨罚,挑战越大,下场也越惨。

有些年,中国人倒是真管苏联叫过老大哥,然后,一帮没脑子的文学教授博士就疯了,一口咬定这乔治·奥威尔笔下的老大哥,就是共党执政的国家,比如苏联,比如中国。

这脑子,这思维……还能更笨点吗。

奥威尔的“老大哥”,分明是帝国主义的影射。那帮被养在大学研究院里的笨蛋,对美帝英帝苏帝毫无认识,单单凭着自己使性子,就觉得活在中共体制下被“控制”,却连什么叫“控制”都一无所知。

而所有这些逢中必反的慕洋犬,真给丢到英美苏,要么夹起尾巴老老实实当奴才,要么死无葬身之地。

 

有没有在帝国主义制度下,有才华又有独立人格的人?当然有……MJ就是。

但是,无论是粉也好,黑也好,有谁真了解MJ是怎么活,又怎么死的吗??

 

他来到世间,除了才华,一无所有。

他的一生,可说的话题也确实很多,但要精简,两句话就能说完——

资本巨头看上了他的利用价值,就将他一手捧红;

当他对资本形成了一点点挑战时,他就死定了。

 

回看那些暗流汹涌的博弈,五味杂陈。

可以说他一世坎坷,都是自找,他如果安安心心只当个有钱的小资,没人会和他过不去,名气声望社会赞誉,都会比现在高无数倍,不会是现在这样,一身脏水,死都死不干净;

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又不得不敬他是条汉子,子规啼血,精卫填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谁能说他的破碎没有价值。

 

炎凉只在一刹那。

1984,可以说是MJ处境最顺的一年;

1985,则是他触动资本奶酪,埋下隐患的一年。

 

一切都那么远,一切都那么近……

 

MVFilm,或者Short Film

MV,也就是Music Video,将音乐与视频结合在一起的作品,比电影时间短,电视的兴起为这种形式的普及铺平了道路。

玩法已有,玩成什么样,就看各路人马的创意了。

开始,当然就是歌手乐队的表演录像,和观众在现场看到的没两样,只是搬到电视屏幕上而已。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那会儿,英美音乐界开始出现一些新的尝试,为音乐开发新的视觉形象,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记录现场”。

 

1979年的MJ单飞专辑Off The Wall,也拍了几支MV

一首是“Rock With You”,无论是词义,还是曲调,这里的“Rock”,都不是“摇滚”,只能翻译为“摇摆”,轻巧的舞曲风格,那年代的“溜冰神曲”,和玩轮滑的气氛节奏非常般配。

MV也没有什么情节,还是“现场再现”模式,一身亮片服装的MJ在那里连扭带唱——那身行头,和他当时的舞台表演服也差不多,比较吸睛的倒是那双软帮靴子,看上去无比合脚,活动自如,做鞋做到那份上,鞋匠的手艺一定相当扎实。

还有一首,She’s Out of My LifeMV画面更简单,MJ穿着件朴素的蓝毛衣,就那么静静地坐在黑暗中的一把椅子上唱歌,最后用了一点特效,把他化成了一滴闪光的泪珠。

 

这也是他的经典名曲之一,唱法很有特色,像是一种“乞求”的哭腔,声音略有颤抖感,而气息纹丝不乱,是他强大唱功的充分展现,却也成了许多粉丝津津乐道的话题——各人都在猜:“是谁让迈克尔哭的?”

哎,他在数百场演唱会都唱过这首歌,难道还次次都哭么,所谓哭泣,就是一种表演而已……勾得全场观众为他心疼的表演。

不过,也有真哭的时候,他在自传中写过一次:“我对She’s Out of My Life倾注了太多感情,这件传闻是真的——有次录音快结束的时候,我哭了……我坐在那里掩面痛哭,耳边只有自己的啜泣声和机器的嗡嗡声”。

然后录音师也说,他每次录音都会唱到哭,所以最后就成了那种效果。

 

其实他自己也解释了为什么会对这歌动情不已:“把我和其他人隔开的那层藩篱,看起来极其低矮,好像很容易就可以翻越,可是……这些问题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解决的,这首歌本身就反映出这一事实:问题尚未解决”。

那种滋味就是俩字:孤独。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可不就是心里空空落落,和失恋一样。

这要是被花痴粉知道,一定又是蹦跳尖叫:“和我说!”——然而,和你说……你听得懂吗?

高处不胜寒,而他别无选择。

他在歌里,从来都是男性身份,从来没有扮演过女性角色,所以他的“失恋”设定,一定是某个“她”离开他。

这种“写意”的手法,倒是颇有中国诗的感觉,可惜,现在不但老外,连中国人也被西学东渐弄呆了,一看“她离开了我的生活”,就去乱刨小道消息,非要找个现实的女人对应那个“她”……思维被绑上了石头,还怎么气韵生动?

唉,无语无语。

 

回到八十年代,那时,那些行走在音乐界风口浪尖上的歌手乐队,不少都意识到音乐与影像结合的重要性,开始了各种探索。

19825月,米高梅公司出品的电影“Pink Floyd – The Wall”,在戛纳电影节亮相,同年7美国公映,投资1200万美元,票房22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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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迷墙》是划时代的作品亦不为过,它不是传统讲故事的电影,也不是搬上银幕的音乐剧,而是以Pink Floyd 乐队1979年的专辑“The Wall”歌曲为基础,以一个男孩的成长过程为主线,表达对社会现象的观察与思考,演员表演与动画情节交错,故事性与思想性兼顾,并且也取得了很不错的票房——只是整体调子很阴沉,压抑的窒息,令人喘不过气。

 

《迷墙》上映期间,MJ正在为录制Thriller玩命,也忙里偷闲应斯皮尔伯格之邀,为电影E.T.录制了有声书和主题曲——这个对音乐电影完全没抵抗力的家伙,跑去看过《迷墙》简直是一定的,也一定会对其中的表达方式感兴趣。

在他自己,1980Triumph专辑中的Can You Feel It1981年发行为单曲,那MV的制作,也已经是有特效有情节的短片。

再加1978参演The Wiz的经验,种种因素凑在一起,就逐渐形成了他关于Short Film观点

 

他不喜欢MV这个词,要是别人说他的MV如何如何,他听不见便罢,要是听见了,一定会认真地纠正:“亲爱的,不是MV,是Short FilmOK?”

这是较什么真呢,细看他的追求就知道:他就是像拍电影一样做录像,要有起承转合,要有故事情节,要有理念表达,整个作品做出来要浑然一体,音乐舞蹈都是整体中的有机构成部分。

这需要很高的讲述和表演技巧,因为时间紧凑,就一首歌的制作,最长也就十几分钟,看他几部名篇:“Thriller12分钟、“Bad16分钟、“Remember The Time9分钟,与动辄两小时的电影用时根本不能比。

用时长短不同,意味着讲述方式也必然不同,就像“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这中文称呼,真的很容易引人误会,认为都是一回事,就是字数多少区别,但是实际上,这是两种不同的文体。

看英文名称,就很容易感觉到这一点——长篇小说:Novel;短篇小说:Short Story

绝不仅仅是篇幅不同而已。

长篇小说讲究的是“复调”,一部作品有多个线索,可以采纳不同人物的不同立足点,层层渲染推进情节发展;而短篇小说讲究故事紧凑,“从现在开始,到现在结束”,小篇幅,大风景。

长篇小说的话,《红楼梦》就是典型,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好一部豪门贵族、芸芸众生的百科全书。

短篇小说的话,也举个典型例子:鲁迅的《祝福》。还记得这篇名作是怎么布局的吗?

一开始,就是“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点出讲述主角“我”的时间点,是临近春节的某天,确切讲,是已经天黑的时候:“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

“我”就在这样的氛围中陷入沉思,闪回了祥林嫂一生;

到了最后:“我给那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看见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是四叔家正在‘祝福’了;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

——是不是?“从现在开始,到现在结束”,在“我”的叙述中,时间只过了几小时,然而展现的,是祥林嫂的一生悲剧。

 

同理,FilmMJ设想的ShortFilm,区别也差不多就这样——Film讲究多镜头多角度,多重对话,复调推进,Short Film则讲究短平快,以精悍紧凑的讲述,展现艺术与思想格局。

 

Thriller,艺术与生意

19821130Thriller专辑正式发行,到1983年,开始推送单曲打榜,以热门单曲进一步带动专辑销量。

与单曲相配,先后推出了三部短片:Billie JeanBeat ItThriller,一部比一部讲究文学性和故事情节,倒是很能展现MJ的思路演变过程。

 

Billie Jean很魔幻,片里有个总在跟踪MJ的狗仔MJ是个奇幻形象,走哪都自动通电,被他接触的地砖、台阶、灯杆,都像通了电的灯泡似的发出光亮。

最后他走进一个房间,床上有个盖着被单躺在那里的人,他也掀起被单躺了下去,狗仔忙不迭地拍照,然而就在一团亮光中,MJ消失了。

这种意识流手法够晦涩的,云山雾罩欲言又止,不过倒是与歌词意境挺般配——这首歌是MJ自己作词作曲,歌词讲的是一个叫Billie Jean的女孩找到,说他是她孩子的父亲,但说不是我,我只是和她跳过舞而已。

可是实际上通篇看来,歌里的“我”与Billie Jean显然没那么清楚,一面坚定地声称“Billie Jean is not my lover, she is just a girl who claims that I am the one. But the kid is not my son.Billie Jean不是我的爱人,她只是个坚持我就是她的“那一个”的女孩,但那孩子真不是我儿子),一边又承认:For forty days and forty nights, the law was on her side.But who can stand when she’s in demand.(四十天四十夜,法律都在她那边,但是当她坚持要的时候谁能拒绝)。

rz,她“要”了啥你不能拒绝,还知道“法律都在她那边”……自己都乱套了……

 

Billie Jean短片也体现出MJ的一个特性:“躲”,当他面对某种威胁、某种攻击、某种圈套的时候,第一反应永远是“躲”,最理想的效果就是“逃之夭夭”,谁也找不到他,谁也捉不住他,那就OK了……总是要到逃无可逃、别无选择的时候,才会迸发能量,奋起抗争,然而即使抗争,也不会用非常暴烈的方式——这一特质,在他以后的作品中还会频繁出现,他在实际生活中的待人接物,也是如此。

艺品如人品,就是这样。

 

魔幻的Billie Jean短片在MTV电视台创了个纪录是该台第一次播出黑人主演的录像”,也算为砸碎种族藩篱贡献了一板砖,但是真正令Billie Jean名扬天下的是摩城唱片25周年庆典,那次MJ和兄弟们一起表演了摩城时代的金曲串烧,之后是他自己的Billie Jean

现在很多人管这场表演叫“太空步处子秀”。

没错,就是那全球闻名的梦幻舞步,貌似朝前走,实际往后退,仿佛所有的动作在他那里都颠覆了一样。

 

摩城庆典是1983325几天之后331又一部短片在MTV播出这次是Beat It,中文翻译为“避开”——又是“逃”

他也对此也做了解释:“Beat It告诉孩子们要机警,避免麻烦,我的意思不是说别人打了你的右脸,你还要把左脸转过去让人打,我是说,除非你被逼到墙角别无选择,最好避免暴力的发生,尽早溜之大吉。如果你打架受伤甚至死了,那你什么也没得到,反而什么都失去了,你就成了个失败者,还怎么面对那些爱你的人呢?这就是Beat It的含意,我认为,真正勇敢而又聪明的人是能和平解决问题的人,他们用的是智慧,而不是暴力。

呵呵……居然有点《孙子兵法》的智慧:“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老外把这书翻为“The Art of War”(战争的艺术),英文译本于1910年正式出版,不知他有没有读过——好吧,我对他的藏书简直太好奇了,可惜相关信息几乎为零。

 

回到Beat It为了拍出真切的街头混混气场,剧组真的找了两群好勇斗狠的阿飞,短片的情节线索相当清晰:从拉架势准备火拼,到被音乐舞蹈感召,大家一起随MJ起舞,忘掉了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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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细节挺有意思:故事开始,两派混混在小酒馆约架,但是所有画面中都没人喝酒。这是因为Beat It歌曲已经引起了总统的注意,希望将其用在“不酗酒驾车”的全国公益广告中,所以要求他拍片时不要有饮酒的镜头,他就答应了。

19845月,以Beat It配乐的公益广告播出,里根特邀MJ访问白宫,并为他颁发了“特殊贡献大奖”。

 

Thriller短片是投资最大的一部,一般MV5-7万美元足矣,而Thriller的预算是50万,而最终开销还给花超了

1983122Thriller短片在MTV电视台首播,这真称得上是“Short Film”,一部层层递进的恐怖小品,呈现出完整的“镜像”构建。

短片情节起伏,可分为三段:

第一段,“狼人”,在月圆的一霎那,温柔似水的情人化为狰狞野兽,其强烈尖锐的对比,产生无比惊悚的效果,旋即又在最为恐怖紧张的时刻闪回现实,表明方才不过是虚拟的电影镜头;

第二段,“僵尸”,人物形象切换不似狼人的突兀,但是变身后的僵尸舞(非常精彩的舞蹈,动作强调僵硬感,显得可怖而又有一种吸引力,令人紧张又欲罢不能,必须要看下去)——揭示出原情人其实是僵尸首领,也就意味着“死亡”世界和他早就是一体的,并且这一段发生在城镇,楼房、柏油路、地下井盖,这些城市村镇中再熟悉不过的意象,都成了威胁的潜藏之所,呈现出“死亡”意蕴。当情节推进到最绝望时刻,镜头又忽然一转,表明所谓“僵尸”不过是南柯一梦;

然而,当梦醒之际,那个在梦幻与现实间游走的人,又忽然露出诡异的笑容,他的双眼闪现出猫科动物的光彩——随即他走出了影片,走进了未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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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讲,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这个数字有重复感,因此三人为众,三人便有政治,三人成虎,三生三世……Thriller的三次起伏与转换,形成了镜中长廊的效果:假如拿一面镜子放在另一面镜子前,则镜子与镜子的映像会形成一条“长廊”的效果,反反复复直到无穷远。

这种反复,使得观众到最后也无从判定,陪伴在那女孩身边的,究竟是人还是鬼,这种不确定性令人无法放松——正如走夜路的时候,即使没有危险事物出现,也会感到有潜伏危险一样。

 

很完美的一部短片,却也要塞进糟心的填料。

那个叫“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会,跑来指手画脚,指责他这片子是给“神秘主义”代言,而他那时候是教会的成员,神棍的指斥再无理,对他还是有压力的,最后妥协的结果,是在影片前面加了个声明:“基于我坚定的个人信仰,我要强调这部影片并没有宣扬神秘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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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初次看到这个声明,俺那一脑袋黑线喏:一个片儿而已,用得着这么郑重其事地宣告?难道还真有那等方脑壳,看了这个就相信什么狼人僵尸的玩意儿?就算是鬼片前面要加个“纯属虚构”之类的声明,那也是制片方的事,为啥还特特加个Michael Jackson的落款嘞?未免太杞人忧天小题大做了……

多年之后才明白:合着神经过敏的不是他,是神棍。

要说那个教会组织,他是从小就被裹挟进去的,却在成年之后形成自己的独立思想,并且坚决退出,比起从小在无神论教育下长大的人,这显然需要更强悍的思维和个性

 

资方博弈

Thriller专辑面世,销量像火箭一样步步蹿升,被誉为“拯救了唱片工业”的一张专辑。

也并不是吹牛,那时,唱片市场岌岌可危,CBS自己也经历了两次黑色星期五,不得不大规模裁员,而Thriller逆势热卖——1983年,美国小汽车销售额是910万辆,而Thriller,卖了1000多万张。

并且,涌进商店的人,也会买其他产品——这张神奇唱片,不仅拯救了许多销售商,简直带动了整个文化产品市场。

 

传媒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为了力推Thriller,耶尼科夫也是蛮拼的。

斯皮尔伯格请MJ做了那个E.T.有声书专辑,和Thriller发行时间冲突,惹得耶尼科夫暴跳如雷,差一点和MCA对簿公堂;

当时MTV对是否播出Billie Jean短片很犹豫,耶尼科夫立即施压,声称如果MTV不播Billie JeanCBS旗下所有艺人都将撤出MTV

19821984,为Thriller的宣传造势工程,持续了足足两年,整个EPIC宣传部都动员起来,群策群力,这才打造出史上第一畅销专辑,不是MJ一个人的功劳;

他的兄弟,也在迁就他:1984The JacksonsVictory专辑,录制早就完成了,但一直等到Thriller专辑销售量开始下滑的时候才面市发行。

 

也是1984年,弗兰克·迪里奥(Frank Dileo),原EPIC宣传部副总,正式成为MJ的经纪人,与律师约翰·布兰卡(John Branca1980年取代了老乔,成为MJ的代理律师)以及MJ自己,共同构成了他们的商业铁三角。

弗兰克·迪里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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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布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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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呢……E.T.也大获成功。

1984年,MJ创纪录地在一届格莱美拿下8座奖杯,其中有7项都与Thriller有关,另外1项,是“最佳儿童录音奖”,就是奖给那张收录了E.T.故事和“SomeoneIn The Dark”的专辑。

呵呵……

MCA抛出的这橄榄枝,不可谓不丰厚。

要知道,仅仅几年前,也是格莱美,Off The Wall那样的心血之作,才得了一项,令MJ很受伤。

他不是在乎奖项,而是自己的努力是否得到肯定。

这是演艺界,不是曲高和寡的学术界,没有别人肯定,还有什么意思?

 

为制作E.T.有声书花费的心血,恐怕连Off The Wall的百分之一都没有。

格莱美,何以如此厚此薄彼?

MJ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绝对不是!

斯皮尔伯格代表的是MCA,在这事上必须有份!

 

耶尼科夫和斯皮尔伯格都是犹太人,不过老斯手里资源(资本)更丰厚。

有多丰厚?看十年后的1994年就知道——

老斯和其他两个犹太人大卫·格芬(David Geffen)、杰弗瑞·卡森伯格(JeffreyKatzenberg),一同创办了大名鼎鼎的梦工厂DreamWorks Studios,全称:梦工厂工作室),成为资本巨头精心树立的新厂牌,最终折折绕绕,和MCA一道,都归入环球公司旗下。

什么叫资产阶层?不是有钱就行了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掌握的资本(资源)——你空有表演才能导演才华,没有片约,还不是一部电影也拍不成?

当然,这几个犹太人,倒也能讲点儿故事,导演的片子也还能看,不比某网红脸女星,平趟一堆大片女一号,可就是连她长啥样也记不住——废话,一点演技也没有,就会平板板地瞪着大眼装无辜,谁那么重口味还要捏着鼻子看,猫打架都比她有意思。

有资源有资本的那些主儿,哪怕稍微有一丁点才华,都能吹得天上有地下无,然后坐等收获屁民崇拜就是了。

反正眼光奇高的刁民永远是极少数,就算有,别人也听不见他们说话。

可问题是,有些人就是会得意忘形,作了还要继续作,一直作到连最蠢的屁民都骗不了。

相比之下,那些犹太人真不傻,他们很知道收罗人才的重要,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天下英才入他们彀中,乖乖听他们指挥——他们也可以不强迫,反正他们有的是钱,而且,有的是资源。

毫不奇怪,MJ就这样被盯上了。

 

他和保罗·麦卡特尼合作的“The Girl Is Mine”,是Thriller专辑中第一支作为单曲发行的歌,唱的是他俩争夺一个女孩,都说那女孩是自己的,不让对方染指,颇为幽默的一首歌,现在,他自己倒成了被抢的对象……简直有点黑色幽默。

 

斯皮尔伯格的条件,显然很诱人:制作公司、发行渠道、奖项媒体、钱……什么都不缺,还有唾手可得的电影资源。

 

总统为什么接见MJ?要知道,里根是共和党,右翼,和MJ根本不对路,但是总统是谁,资本的傀儡发言人而已,归根究底是财大气粗的说了算。

有意思的是,第一夫人南希的表情,全程都比较僵,看来这对她来说就是个场面事儿,客客气气对付完了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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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呢,全程墨镜挡脸,里根balabala说一堆,他收到奖牌,凑到话筒前说了一句话:“我感到非常、非常荣幸,总统先生、里根夫人,非常感谢你们”,好嘛,就一句话,3very,完事了……总之做客白宫这场戏,只有里根演的还不错,至于背后推手,是耶尼科夫还是斯皮尔伯格,自己想吧。

 

还有,安迪·沃霍尔的青睐,时代杂志的力推。

1984319MJ画像登上时代杂志封面,作者正是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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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画像是将照片处理为丝网印刷作品,说到创作思想,都是波普、大众、即兴、随意,打破固有的传统艺术条条框框……然而,你当他们真的美丑不分,完全颠覆审美观念吗。

做英国女王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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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莲·梦露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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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爷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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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知道资本巨头最怕最恨的人就是毛爷,你怎么不给英女王刷个大蓝脸? 

现在,对MJ显然还是很客气,几个版本的肖像,配色都不怪异,很和谐。这表达的,就是资方的态度,安迪只是个发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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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1120,好莱坞星光大道1793号,迈克尔之星揭幕。

现场涌进五六千名粉丝和围观群众,壮观程度打破纪录,因为担心安全问题,MJ不得不取消原定的演讲,只说了5个词,这次是两个very:“Thank you very, very much!

于是又一项纪录诞生了——好莱坞星光大道史上最短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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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那时的MJ面临选择:CBS,还是MCA

1980年,MJCBS续签的合同中,有一项条款是该合同将由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管辖,而依据加州法律,员工有权在合同执行7年后终止任何合同——而现在看看1984年都过了大半。

一向嚣张跋扈的耶尼科夫,心里有点慌。

好在,MJ身边两个最重要的人,布兰卡与迪里奥,都和耶尼科夫关系不错,但是单凭个人情分不够,毕竟只有MJ本人,才对自己去留有最终决定权。

最终耶尼科夫使出了杀手锏:MJ自己的歌曲版权交还给他

果然,MJ留在了CBS,成了唱片工业以来第一个拥有自己作品版权的艺人。

1985年,MJ又击败保罗·麦卡特尼,买下ATV的歌曲版权库,正式涉足音乐出版界,也就真正开始动到资本奶酪的时候。

从那一刻起,他就成了资方公敌。

 

苦中苦

1984年的格莱美,可能是他最意气风发的一刻。

说老实话,这才是格莱美最正确的表现,之前之后,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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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命运吗?伤痛总是如影随形。

格莱美颁奖仪式是228,而仅仅一个月之前,127,在百事可乐广告拍摄中,他被严重烧伤,埋下了一生的健康隐患。

那广告为追求效果,用了很多镁弹,结果爆炸的火花落到他头上,点燃了头发,而他又喷了发胶,结果一下子就是猛烈燃烧,头皮被三度烧伤,差一点伤及颅骨。

还算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也没烧到脸。但是受损头皮长不出头发,所以接下来又要忍受漫长而痛苦的疤痕修补。

整形医生采用的是“皮肤扩张术”,手术大略过程是:将伤口再度切开,掀起整片皮肤,在皮肤下埋置扩张器——用医用硅橡胶制成,包括扩张囊、注射壶和连接管三部分;然后,通过注射壶注入生理盐水,使扩张囊扩张,在压力作用下,外表皮肤会被撑得慢慢扩张,直到长出足够的皮肤面积,撤去扩张器,将伤口缝合。

手术示意图——第一步,在疤痕周边切口,掀起旁边的头皮,埋置扩张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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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向扩张囊注入生理盐水,使皮肤受到压力而扩张,外观看上去就像头上长了个大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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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当周边皮肤扩张到足够面积,将疤痕处皮肤完全切除,用新长的皮肤覆盖伤口并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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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程视创伤面积和皮肤拉伸生长情况而定,有的长达几个月,但是也有快速扩张术,而且那时他年轻,身体状态好,前后约有1个月没公开露面,也就差不多了。

1984417,医生史蒂文·赫弗林(Steven Hoefflin)表示修复手术成功:“迈克尔的状况很好,我们用他自己的头部皮肤覆盖了受损部位,他不需要植皮,但真的很需要休息,这样才有时间痊愈,他恢复得很快,但我们仍然希望他在医院多待几天”。

 

这种治疗,当然会很痛,他为此吃了不少苦头。

如果是真心为病人考虑的中国医生,会先劝患者忍耐,即使患者痛得熬不过,用麻醉剂也会尽量选择温和轻度的,绝不会一来就是重药猛轰。

但是美帝医生,向来使用虎狼药毫不含糊,要镇痛是么,直接就是杜冷丁。

疼痛时刻在,那就时刻用——疼痛倒是缓解了,可他才25岁,以后日子还长着呢,用这等强力麻醉剂当饭吃,上瘾了怎么办?

——不管。

 

这都很难说是医生黑心,美帝有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那才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一切食品药品化妆品,还有一切生物制品、医疗器械、诊断用品,以及动物用的兽药,统统都归它管,不管什么,只有通过它的认证才能用,否则就是犯法——而且它还要发布规则,医生必须按照它指定的规则用。

医生给病人治病都不能对症下药,必须按照规定来。要是医生自己配点儿很便宜的偏方小药,就给人治好了病,在中国是要被交口称赞的,在美国是要被吊销执照蹲监狱的;有华裔孩子中暑发烧,家长在家给孩子刮痧去病,结果被告上法庭,就因为FDA不认识刮痧,一顶“虐待儿童”的大帽子扣上,家长就被剥夺监护权——谁是奥威尔笔下的“老大哥”啊??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啊???

这根本就是制度问题好吗。

 

百事为这次事故赔偿了150万美元,他全都捐给了烧伤中心。

可是他得到了什么呢,报刊大肆炒作“史上最贵赔偿费”,好像他敲竹杠似的。

他一时好奇,钻进高压氧舱躺了一下,就被狗仔拍了照片满世界乱传,炒成“为了永葆青春,每晚在高压氧舱睡觉”;

最可悲的是,那个因他捐献得名的“迈克尔·杰克逊烧伤中心”,现在也倒闭了,没了。

150万对他来说是个小钱,但是看看这一地鸡毛,真的只能说俩字:不值。

 

2014年,距离1984年整整30年后。

一桩让人抓不到头绪的奇闻——

19846月,MJ留下手印、足印、签名的水泥板。

【一个人的当代史】迈克尔·杰克逊的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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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好莱坞的都知道那个著名的中国剧院,前庭地面上满满都是明星的印记水泥板,MJ这块,却在拉斯维加斯的Riviera酒店地下室,一撂就是20多年。

直到他离世之后,才被人从地下室刨出来,并且提供了一堆现场照片之类的证据,无懈可击地证明水泥板上留的,就是MJ真迹。

直到2014年,才被郑而重之地安放在中国剧院前面,在它旁边,是2012年,他的三个孩子代他留下的印记,分别是他手套的印记、鞋印、三个娃的手印,以及“Michael Jackson”的字样。

因为三娃留印的那块水泥板很大,字迹也很大,以至于直到现在,有些在那里驻足留影的人,还是只冲着娃的板子猛拍,完全无视旁边MJ的真迹。

【一个人的当代史】迈克尔·杰克逊的1984

这事怎么看怎么诡异:也就是说,在他最叱咤风云的那些岁月里,这个认可,都没有给他?在他生前,这块名人荟萃的区域,从来都没有他?而且没人察觉到有什么不对???

当然喽,在美国,这个问题永远是无解的——是谁决定把水泥板丢在地下室30年的?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他印下的是左手,手心处恰好是个心形,一道裂痕贯穿其中。

【一个人的当代史】迈克尔·杰克逊的1984

【一个人的当代史】迈克尔·杰克逊的1984

 

这块板子也由此得名——碎心石(Broken Heart Stone

好恰当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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