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农民如何反抗农业资本的“入侵”

作者:吴重庆

本文转载自:科工力量(ID:guanchacaijing)

本文摘自吴重庆教授新作《超越空心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2月出版)        

贫困人群无法成为开发扶贫过程中的发展主体,主要是因为贫困人群存在所谓的能力问题而受到排斥。贫困人群所欠缺的能力又主要是指发展生产以及市场销售的能力。贫困人群本来都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在地者,除了智障体残人士,他们作为长期与土地打交道的直接生产者,应该最为稔熟在地农产品的生产经验以及家庭日常消费之余的农产品的自主销售渠道。在此,我们应该思考的并非如何提高贫困人群发展生产以及市场销售的能力,而是贫困人群为什么丧失了这一能力。

拉大产销地之间距离削弱农户销售能力     

在开发扶贫的过程中,规模化的市场经济的合理性被无可置疑地加以预设,农民在地的传统生产方式也相应地被视为经济发展的障碍。本来各地农民都会根据日常生活需要、传统习惯、气候条件,在有限的耕地上轮作、套种多品种、小规模的农产品,但这在开发扶贫的思路里属于没有效率的、无法给贫困人群增加收入的保守农业。经历过早年有些地方政府“逼民致富”大规模种植经济作物而最终因销售渠道不畅导致农民亏本的惨痛教训之后,今天地方政府则大力推行“公司+农户”的开发扶贫模式。“公司+农户”的实质是公司将农业生产的风险转嫁到农户头上,同时控制农业生产的产前、产后环节并获取利润。因为公司与农户之间存在严重不平等的利益分配关系,所以,如果市场的零售价格高于公司的收购价格,农户也会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而将部分农产品直接卖到周边市场上。

底层农民如何反抗农业资本的“入侵”

为此,公司往往选择那些适宜在当地种植但又不为当地市场接受或者不属于在地人群饮食习惯范围内的外来农产品或者中草药,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农户的自主销售。这与全球范围内大型农业企业偏好于拉大产销地之间距离的做法如出一辙。如武陵山区桑植县的开发扶贫项目是公司带动农户种植高山金钱草,该公司自己加工并设立专卖店销售;六盘山区西吉县的开发扶贫项目是公司带动农户大规模种植西芹,该公司统一收购加工为易拉罐西芹汁饮料。不管是金钱草还是西芹,都是难以进入在地的日常消费的,也是缺乏在地的市场需求的。

在“公司+农户”的扶贫开发项目中,公司越来越趋向选择大规模种植与在地市场脱节的农产品,这样,农户当然只能越来越依靠公司而毫无自主的市场渠道和销售能力。可以说,如果公司与农户之间的生产关系没有改变,那么,政府对“公司+农户”的扶贫开发项目的进一步投入,只能进一步巩固贫困农户对公司以及资本的依附关系。

当然,也有相反的例子。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是省级贫困县,也是滇红茶的核心产地,其种植大叶红茶的历史悠久。凤庆县为山区,平坦耕地匮乏,农民不得不在高达六七十度的陡坡上开发梯田,并摸索出核桃套种茶叶、核桃套种魔芋的独特种植方法。凤庆县共有200多万亩茶田,农户大约10万户,可是至今没有一个农业龙头企业可以成功进驻。农户在自家两亩左右的梯田上套种茶叶、核桃、魔芋,在每五天一市集(逢农历一、六)上行销,区域内滇红茶厂的收购价格也无大的波动,农户并不需要公司的带动。也有龙头企业想在当地发动农户种植澳大利亚金果、台湾木瓜,但无人响应加入。

底层农民如何反抗农业资本的“入侵”

同样的贫困人群,为什么凤庆县的农民就可以解决市场销售的问题?关键在于种植品种多样化、传统化、小规模,农产品为在地人群日常消费所乐见,可以在地长销。我们在乌蒙山区的凉山彝族地区调查时也发现,尽管苦荞的产量及利润低,但是当地贫困人群还是坚持种植。正因为产量及利润低,又是当地的特产,所以外部的农业资本才没有兴趣前来投资生产,从而排除恶性竞争,使得苦荞在当地市场上保持相对稳定的价格,也使小农户获得相对稳定的低收入。这些都属于内发型发展强调的“小地区范围”以及传统的重要作用,也属于施坚雅(GWillian Skinner)强调的基层市场乃是乡村社会的真正单位,在那里,基层群众可以结成社会网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于生计。

可见,一旦将农民的农业生产架空于在地的传统种植及传统饮食需求,农民就会被“去能”,既无种植经验,又不知道产品销向何方,沦为一个更加全面的贫困者。因此,“地产地销”才可以成为全球范围内底层贫民反抗农业资本入侵的一个口号。

涉农服务市场化增加农户生产成本

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绿色革命之后,中国的农业基本上告别了靠天吃饭的时代,农业的生产能力实现了革命性的飞跃。20世纪80年代初,人民公社解体,农业生产又回到了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格局;作为政府向农业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诸如兴修水利、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因地制宜的农业机械发明等严重缺乏。对偏僻贫困地区来说,农业生产又回到了靠天吃饭的时代。贫困人群的农业生产能力如何,这需要其在与其他农业生产主体的比较中得以表现。

今天的情况是,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使得地方政府几乎放弃了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公共产品供给,原来设立于公社(乡镇)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七站八所”也已经全部市场化,贫困人群只能通过市场途径寻求必要的农业生产服务,这无疑大大抬高了农业生产成本。在贫困人群缺乏现金的情况下,市场化的农业服务需求必然压缩,其农业生产能力也无法提高。

另外,各级政府中的农业部门无不青睐农业龙头企业,纷纷将本来应该投入农业公共产品供给的有限资金向龙头企业倾斜,低息、贴息或者无偿向龙头企业提供专项资金,帮助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科技投入,修建滴灌喷灌设施等。这样,贫困小农户的农业生产能力便完全无法与农业龙头企业相提并论。在开发扶贫政策的推动下,为了获得立竿见影的扶贫效果,专项扶贫资金越来越向允诺带动贫困户致富的农业龙头企业汇聚。

开发扶贫尤其是精准扶贫本来应该立足于提高贫困户的能力,这样才能有可持续的发展,减少返贫现象的发生。真正与农民生产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特别是农业生产所依赖的农田水利、农业技术指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虽然对贫困群众而言更有直接针对性和迫切需求性,却少有扶贫干部问津。在绝大多数涉农服务部门都围着大项目转的情况下,还在从事家庭农业生产的贫困户难以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农业公共服务。基层农业、水利等涉农部门的市场化,极大地增加了贫困人群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成本,挤压了直接生产者的利润空间。

在我们调研的途中,常常可见被统计为水田的耕地由于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已经无法灌溉而成为旱地。为此,开发扶贫应该将更多的资金直接投向面向广大贫困户的农业生产过程,普惠式地向他们提供家庭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需的公共产品。同时,不能将提高贫困户的农业生产能力视为只是扶贫工作的临时任务,而应该将其常规化、制度化;即使是扶贫工作,也不能将其视为只是外来帮扶单位的事情而与地方政府农业部门无关。从小农农业生产能力提高的角度着想,地方农业部门应该从机关化、官僚化的办公室走向农业生产一线的田间地头,将恢复“七站八所”的公益性纳入扶贫工作范围,贴近小农提供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实现真正的精准扶贫。

可见,贫困人群的能力不足问题的产生,在一定意义上其实是制度实践的产物,是被“去能”的结果。我们在开发扶贫工作中与其强调对贫困人群“赋能”,不如致力于防范对贫困人群“去能”,在扶贫资源的分配上避免“垒大户”。

底层农民如何反抗农业资本的“入侵”

  吴重庆 著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空心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扭转。本书名为《超越空心化》,既是对中国农村发展新迹象的揭示,也是对中国农村发展未来的期待。本书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立足于“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研究小农户为何被“去能”以及如何“赋能”,关注内发型发展及县域城乡流动;二是聚焦“同乡同业”现象,剖析经济活动与乡土社会网络如何互嵌以及乡村空心化的反向运动;三是阐述乡村空心化、阶层分化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本土化策略以及乡村社会的生机。作者通过对“隙地”“狭地”“边地”的调查,在具体的区域中寻找中国农村,探寻基于激发乡村内生力量、与城镇化并行的乡村发展之路

来源|科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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