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改革不足以把中国带入共同富裕

作者:晨枫

本文转载自:晨枫老苑(ID:ChenFengLaoYuan)

在今天的中国,一些人很有钱了,更多的人不够富裕,所以共同富裕成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的主要问题。不是三瓜两枣的滴涓式提高富裕程度,而是大幅度提高,使得中国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

改革开放以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为既定国策,初衷有两个:

1、由差距形成榜样作用

2、让越来越多的人也成为富起来的部分

必须说,成功是巨大的,争议也是巨大的。根本原因:不患寡,患不均。

有人喜欢用招商银行的数据证明,中国80%的财富集中在2%的富人手里。还有人喜欢用“6亿人月收入低于1000元”作为贫富悬殊的证明。

招商银行的数据真实性不需质疑,但招商银行既非最大,也只截取很特殊的一个片段,不代表中国人的财富分布。招商银行的特色在于理财,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零售银行(如四大行)或者政策银行(如上海银行),在本质上是面向有钱人的,不成比例地吸引有钱人不奇怪。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最高金融管理机构公布这样的数据,才有说服力。

对于“6亿人月收入低于1000元”问题,根据七普,中国18岁以下人口约3亿,60岁以上人口也约3亿,这意味着18-60岁之间的工作人口约8亿。“6亿人月收入不到1000元”是否包括未成年人和老人,从未有过明确说明。如果包括,这个数据是没有意义的,因为18岁以下没有收入,60岁以上除了有退休金的群体,也没有收入。但如果这6亿是工作人口中的,问题就大了。这意味着只有2亿工作人口月收入超过1000元,或者说只有25%的工作人口月收入超过1000元,这明显不符合人们的认知。

按家庭人均(比如夫妻加二孩)计算也有问题。这里有2022年各省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http://www.jwview.com/jingwei/html/02-03/525078.shtml

分配改革不足以把中国带入共同富裕

不难看到,末尾的甘肃也接近每月2000元,而不是不到每月1000元。甘肃人口占全国1.8%。把最垫底10个省区人口统统加上,也不过4亿不到,而除了甘肃,每一个省区都超过人均2000元/月。相信那个“6亿人不到每月1000元”是有出处的,但与国家统计数据之间的差距需要解释。

这不是说中国不存在贫富悬殊问题,只是要说明:引用数据的时候,需要确认数据的有用性。

不断有人主张:

1、资本应该向劳动者让利

2、应该向富人征重税,实现二次分配

这些都是应该的,但目的肯定不是“蝇头小利”,工薪增加三瓜两枣,而是使得普通人生活水平实质性地提高。或者说,在当前收入和物价水平上,“加薪”20-30%起跳,最好向京东一样,直接翻倍。这才有点共同富裕的意思。

中国人均GDP约12000美元。这不是人均收入,人均收入用中国政府网数据(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7/content_6892407.htm):

(2023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7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1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300元,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4%;人均经营净收入3041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5%;人均财产净收入1743元,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9%;人均转移净收入3588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393元,增长5.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3.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3298元,增长4.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920元,增长6.1%,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5%。

如果理解正确,这是上半年6个月的累计收入。也就是说,年化后人均可支配收入约5700美元,占人均GDP的48%。相比之下,美国人均GDP约70000美元,家庭平均收入约74000美元,家庭平均人数约3.13人,折合人均收入约24000美元。也就是说,美国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约38%。瑞典人均GDP约61000美元,家庭平均收入约53.6万克朗,家庭平均人数约2.15人,折算下来,人均收入约24400美元,占人均GDP约40%。

如果数据和计算没有出错,结果有点意外:中国人均收入占人均GDP比美国高很多,瑞典其实比美国高不了多少。换句话说,中国“资本”(包括国企、政府机关和所有企事业)的让利水平实际上高于美国和瑞典,产值中用于支付工薪的比例最高。这当然是非常粗略的推断,更加详细的论断需要把各行各业、自雇受雇的GDP和收入都分门别类。但考虑到中国vs美国和瑞典的数据相差太大,定性结论还是成立的。

这些都是税前收入。瑞典的福利高,税也高,美国相反。中国的税制和福利体系完全不同,不大好直接相比,但人们的感觉是:福利太低,纳税倒是说不上来,因为大部分人没有实质性的个税可交。一般认为,没有高税收,别谈高福利。考虑到中国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例很高,间接税都补不上缺乏高税收的漏洞,福利水平较低或许是符合中国经济社会现实的。

重要的是:中国“资本”的让利水平肯定达不到理想,但与典型发达甚至高福利国家相比,实际上让利更多。

那“劫富济贫”呢?

中国到底有多少富人,有多富?

根据新浪财经的数据(https://finance.sina.cn/china/gncj/2023-02-04/detail-imyepsvi4997483.d.html?vt=4&wm=5&cid=76729&node_id=7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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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划为五等分的话,高收入、中高收入、中等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组近年来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薪、生意、投资收入、福利和财政转移收入)和财富分布情况

高收入组的平均收入是低收入组的10.3倍,这是触目惊心的。中国贫富悬殊的问题切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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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问题是:收入基数越高,收入增长越快。好在斜率相差不大,并没有出现高收入组一骑绝尘的问题。

贫富分化是大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头部0.1的财富增长速度急速超过其余99.9%,这正是美国财富分布的突出问题。但在中国,高收入组的收入占比大体稳定在45-47%之间,低收入组的收入占比大体稳定在4.2-4.5%之间,并没有显著变化,说明收入加速向高收入组集中的问题并不存在。

把城乡和农村分开对待,城乡的贫富差距反而小,这有点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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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镇居民总数约为9亿人,农村居民总数约为5亿人。换句话说,就贫富差距而言,城乡数据“主导”,或者说权重更大。在城乡,高收入组的收入是低收入组的6.1倍,高收入组的收入占比“降低”到40%级,低收入组的收入占比在7%一级。换句话说,相对来说,城乡的低收入组“赚钱更多”。

但农村就比较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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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组的收入是低收入组的8.9倍,高收入组的收入占比在43%一级,低收入组的收入占比大体在4.5-5.5%一级。最糟糕的是左右组别的收入全线低于城乡。这大概是农民还在继续流向城市的最好说明。这要求城市提供数量继续增大、质量继续增高的就业,数量用于吸收农村和城乡低收入劳动力,质量用于提高城乡中高收入劳动力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这只能通过进一步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实现。

好消息是:从2013年-2020年农村高收入组的收入一直低于城镇中等组。而2021年农村高收入组超过了城镇中等组,希望这个趋势能继续。

另一方面,城市化、集约化依然是经济效益最高的途径,农民走出山乡,走进城市,依然是致富和改善生活的最快途径。更大规模和深度的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则是留在农村的人们致富和改善生活的必由之路。

从分配入手有两个路子:1、收入,2、财富。

收入是可持续的,常年流入的。假定把高收入组与中高收入组的“差价”的一半通过征税和转移贡献出来,以1:2:3的比例分摊到中等、中下和低收入组,以2021年(最后一年有数据的年份)为例,中等、中下、低收入组的平均收入将分别从29053、18446、8333元提高到32460、25260、18554元,高收入组依然是高收入组,但只有低收入组的4.6倍,贫富差距缩小一半以上。

但这样损害太多人的利益,年收入85000在很多人看来并不算富人,不应该“被收割”。那就需要缩小到“真正的高收入组”,比如年收入在20万甚至50万以上。但这也意味着可“收割”的总收入将显著降低,可分摊的份额相应缩小,中等以下收入组的得益也相应降低。

没有实际数据,只能用假想数据推算一下。按照高收入组对中高收入组约2:1的比例推算,假定高收入组里前10%与后10%的收入差别是2:1,那前10%的平均收入为11.4万,后10%的平均收入为5.7万,后10%依然高于中高组,但“收割”11万年收入依然不够“劫富济贫”。进一步将前10%分割为收入比为2:1的两个5%,那前5%的平均收入约7.6万,后5%月15.2万,依然不够“收割”标准。需要一直细分到前0.3%,才达到年收入48万的水平,接近50万的“收割线”了,但收入占比也降低到4%。统统收割、一分不剩,分摊给中等、中低、低收入组,也于事无补。

好玩的是,这样基于假设性的数据最后得出前0.3%的人属于“该收割族”。按照14亿人口算,这是420万人。按照招商银行《2023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157352&page=0,这不是报告本身,但引用了报告的数据),中国“高净值人群”在2022年约316万人,现在估计已达400万人。和我的毛估估十分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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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群的构成的两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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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群的地域分布

高净值人群的构成和地域分布也符合一般人对于“可收割族”的认知。

另一个分配方法是基于累计财富。手头没有数据,但高收入组的累计财富与其他组的差别估计可能更大,常年高收入的累加作用是巨大的。

问题是,“打土豪分田地”只能一次,收割完了就没有了。如果没有结构性的改革跟进,古巴就是前车之鉴。

另外,有钱人的财富很多是以难以征税的形式存在,如股票、债卷、不动产等。在没有变现之前,难以征税。以估价为基础征税则问题远比答案多。还有大量“没有钱的有钱人”,他们在北上广深有价值万金的老房子,但是自住的,不卖掉、变现的话,手头现金其实并不多。他们算低收入还是高收入,又是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

即使不管这些因素,还是用前述高净值人群的数据:400万人,1000万人民币以上可投资财富(包括现金、存款、股权、债券、投资性房地产等)。要可持续地收割,假定以典型银行利息:5%。也就是说,1000万里每年征收50万。这样韭菜还会再长出来,不至于一下子或者几茬之后收割没了。

这样,可用于二次分配的资金为每年2万亿,很可观。但分摊到中等、中下、低收入组人口(合计约为8.4亿),每人只有1190元/年,干啥都不够。这是按照1000万的底线的简单化计算,高净值人群里有人的可投资财富更多,实际可收割财富可能超过2万亿。就算4万亿,平摊后依然只有2380元/年/人,还是不够。

有人主张中国应该实行北欧式的高税收、高福利,迅速缩小贫富差距,迅速提高全民生活水平。必须说:靠分配是不能把12000美元的人均GDP相应的生活水平拉升到61000美元人均GDP的生活水平的,即使打入购买力差别也不可能。这样的整体跃升只能靠做大蛋糕实现。

分配公平是必须要做的,但主要矛盾依然是做大蛋糕。看不到这一点,容易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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