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影子银行”风险卷土重来

作者:郭子源

本文转载自: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我国高风险影子银行的拆解工作再获实质性进展。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银行同业理财已经由高峰时期的超6万亿元压降至百亿元左右,信托贷款较年初减少0.39万亿元,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保持下降趋势。
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要举措。影子银行风险具有“系统性风险”特征,它游离于监管之外,风险隐匿、交叉传染,被认为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狭义的影子银行包括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和同业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P2P网络贷款等,风险相对较高。
当前,尤其要警惕高风险影子银行卷土重来。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影子银行野蛮扩张的势头已得到遏制。但是,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可能逐步映射到金融领域,造成老问题未去、新矛盾又来。此时,高风险影子银行可能假借所谓的“创新”之名有所抬头。为此,对于部分结构复杂的金融产品可能隐匿的风险,我们要高度关注。

警惕“影子银行”风险卷土重来

 
立足我国高风险影子银行的特殊性,风险化解工作要坚持“精准拆弹”。与全球其他经济体不同,我国高风险影子银行具有突出的“类信贷”特征,不以贷款之名、却行贷款之实。众所周知,贷款业务受到严格的监管约束。但反观“类信贷”影子银行,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客户也主要是银行的客户,干的也是“类贷款”之事,但却绕过了监管对于贷款业务的严格监管,实质上就是“通道业务”。若放任影子银行野蛮扩张,不仅会导致金融脱实向虚、扭曲市场资源有效配置,还会大幅抬高我国的宏观杠杆率水平、引发系统性风险甚至金融危机。
由于影子银行不可能完全消失,其自身也兼具一定的积极作用,风险化解工作还要坚持“因势利导”。从国际经验看,影子银行不会消失,将和传统金融体系长期共存,但不同类型影子银行的作用、风险水平差异较大。从某种程度上看,影子银行能够弥合信息不对称,覆盖传统银行体系难以触达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风险化解工作要坚持“因势利导”,既要遏制高风险影子银行野蛮扩张,也要鼓励合法合规的创新,关键是要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严防风险相互传染、相互交织。
防范化解风险没有暂停键。接下来,针对高风险影子银行可能卷土重来这一问题,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及时了解各类“创新”手法,动态掌握影子银行的规模变化,有效监测影子银行的风险水平变化,力争让监管跑在金融风险曲线的前面。其中,要严禁多层嵌套投资、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伪金融创新等行为,要把所有金融活动都纳入监管,要统一同类机构和产品的监管标准,进而消除监管套利空间、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来源:经济日报(作者 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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