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冬野——我们应该拯救他,还是整死他?

作者:肉做的铁

本文转载自:秦兽(ID:qinshou7749)

宋冬野——我们应该拯救他,还是整死他?
 
好几天前就想写宋冬野的事情,这个事情非常不好写,因为宋冬野碰触了社会公德底限:吸毒(大麻)。
 
在写他之前我翻看了网上对他复出被举报的事情的舆情,满眼看去,没有一篇同情他的文章,再打开微信公众号,绝大部分写手也都在声讨他,尤其是人民日报旗下的“侠客岛”直接撰文《宋冬野,甭觉得自己委屈》,这算是定了基调了,其他媒体跟进就是了。
 
所以只要写宋冬野,就只能批,否则逆主流媒体而上,逆公众情绪而上,肯定是自讨苦吃。
 
我搜了一些资料,显示宋冬野在因为吸食大麻被释放后的五年里,尽管也参加一些音乐节,出过一两首新歌,但是反响平平,但是总之曾经挣到过钱,所以有网友批他卖惨。
 
吸毒贩毒都是重罪(尤其贩毒,理应依法重判),宋冬野在这个问题上触犯了社会底限也尝到了苦果,是咎由自取,是他应得的结果(法律学者有毒品分级的建议,在此不赘述)
 
 
宋冬野吸毒后接受了拘留、罚款和禁止三年之内参加商业演出等处罚,如今已经过去5年,也就是说,按法律规定,他可以参加商演了,而他五六天前在成都的那场演出,当然也都经过了合法的审批和备案。
 
但成都一位姓刘的市民一个电话打到有关部门,举报宋冬野称:如此“劣迹艺人”,怎么能复出呢?
 
我在网上看到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的官网先是列出了这件事的办理流程,如下:
 
(以下斜体字完全引自官方网站,请大家务必稍安勿躁看个大概,这对理解后文很重要)
 
来电时间:2021-09-2918:10
 
安电内容:来话人反映2021年10月16日,在锦江区雨树巷28号华熙live528M空间会举办一场演出,其中参演艺人宋冬野是吸毒人员,需要部门核实处理。
 
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 市网络理政办拟派工单(主办:锦江区) 处理时间 2021-4-219805
 
锦江区签收工单。处理时间 2021-09.3926
 
锦江区转办工单(主办:锦江区公安分局) 处理时间 2021-49-30019
 
锦江区公安分局签收工单。处理时间 221-4-10 0045
 
锦江区公安分局退回工单。处理时闹 2021-9-3017:27
 
市网络理政办审核锦江区延期申请(通过) 处理时间 22-10-11084
 
锦江区锦江区公安分局退回工单审核(通过) 处理时间 2021-10-11420
 
锦江区提交办理结果。处理时间 2021-10-111421
 
接着是官方给举报者刘某的回复,如下:
 
锦江区(2021-10-1116:17:53):刘先生: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行政审批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2021年9月 27 日,成都艺典星美娱乐有限公司向区行政审批局递交了于10月16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雨树巷28号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申请,发现有一名表演人员宋冬野在2016年10月因涉毒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并被文化部列入禁演黑名单,但根据文化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营 业性演出管理的通知)》关于”涉毒艺人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之日起3年不得参加营业性演出”的规定,该名演员已过了禁演期,参照2020-2021年宋冬野在北京、上海、 南京、武汉、青岛等地均被获准参演的相关批文,区行政审批局也做出了同意该场演出的批复近日,针对群众的反映,区行政审批局与举办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举办方已主动取消了该演出活动。
 
从这段回复我们可以看出:
 
1、宋冬野的这次演出是经过政府批准的合法演出。
2、政府部门很重视这次举报,曾经一度将工单转到了锦江公安分局。
3、政府部门承认这次演出的合法性,但也很重视群众举报,最后的结果就是主办方“主动取消”这次演出。
这就是本次事件的前因后果。
 
“主动取消”这事儿很中国,令人会心一笑(哭)——有举报有关部门就得受理,否则就是不作为,而被谈话的主办方,也完全懂得中国社会的运行(潜)规则:有些事情即使是拿到了合法手续,也必须自觉自愿、积极主动的领会精神,否则谁也不能保证你今后会遇到什么事(类似有些事情没手续也可以先办)。
我们现在试着说道说道这件事儿。
 
宋冬野有没有权利复出?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他演出的法律依据和实际准许的批文看,他当然可以复出,但如果从眼下的群体道德要求出发,显然他不能复出——遭举报后被取消演出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因为艺人是公众人物,有道德表率作用,所以很好理解人们对艺人的道德要求比较高,但这种做法在我看来是错误的:人是复杂的,都有多面性,不管多伟大的政治人物、多光鲜的明星艺人,大家都是人,既然是人就有人性,那么人性是什么?其实就是你我身上有的那些缺点和优点,那些欲望和贪婪,那些心底见不得人的小九九……可能我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同的是有的人能很好的克制自己,有的人则缺乏自我克制能力。
 
你喜欢一个艺人,去喜欢他的作品好了,不要把他神圣化,更不要捧上神坛,否则迟早有神像跌碎的一天。
 
而且,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谁不是公众人物?谁没有朋友圈?谁没有抖音?无非有的人是一千个人的公众人物,有的人是一百个人的公众人物,而且,即使不是公众人物,难道就可以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么?
 
其实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人们对政治人物、对艺人的态度并不总是如此严苛,远一些的,比如奥巴马吸过大麻,克林顿当过逃兵,这些离我们太远,咱就不说了,从香港到大陆,有几个例子还是可以看看的,比如古天乐曾经因为抢劫入狱,但我们还是那么喜欢他,舒淇曾经演过很多三级片,但今天依然多数网民心中的女神,非常有名的一线演员刘晓庆,出狱后也主演了很多影视剧……还有些年头很近的例子就不方便举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大概的趋势就是最近几年全社会的道德浓度越来越高,是人不是人的主儿都能蹦出来对他人实施道德绑架或者挥舞道德大棒,还往往美其名曰:我这个人有道德洁癖(以下斜体字为延伸阅读)
 
熟悉我的老读者都知道我历来对道德B毫不客气。
 
在我以往的文章里,我曾总结过关于道德的很多“兽语”,比如:
 
道德有用要法律干什么?——在中国,再没有比“道德”更肮脏、更泛滥的字眼儿,而我们最需要的是规则和法律。
 
道德充其量只能用来自我约束,用作他人的枷锁是一件极没道德的事。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句里,我强调的是“字眼儿”,并不是道德本身,有些人拿住我这句话大做文章,我只能说你要么是语文老师死得早,要么就是故意的,再就是,我本人并不反道德,但我特别反对用道德约束他人,尤其是私德范围内的事,我认为还是要谨慎发表意见。
 
我们接着说宋冬野这事儿。
 
因为近几年的道德浓度越来越高,所以宋冬野被举报也是很正常的事,毕竟吸毒这个事情很严重,但是再严重,他也已经被法律处理过了,已经付出了该付出的代价,是不是?我国法律的目的是治病救人,惩前毖后,并没有说要一棒子把人打死啊——对一个独立音乐人来说,单曲的版费是不足以支撑生活的,必须得参加商演,现在断了他商演的路子,其实就是要摧毁他的生活。
 
所以这件事给我的感觉是:我们民间的道德比官方的法律更严苛,但我认为:
 
如果一个社会的容错率太低,很多犯过错的人没有悔过的路可走的话,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但其实民间道德并非总是这么严苛,比如某些有背景的艺人,即使曾经犯过错,民众不仅不追究,还很追捧,比如最近有个票房奇高的演员主演了一部极其叫座的电影,但该演员其实曾有过醉驾经历并被警方处罚过,但你看公众,几乎把他奉为民族英雄。
 
也许会有人说:吸毒比醉驾更严重,让我看,吸毒和醉驾,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距离。
 
吸毒破坏的是自己的健康,而醉驾,很可能导致他人的伤亡。
 
有些明星不吸毒,个人形象也非常阳光健康,但是拍一些收割公众智商税的片子,我觉得他还不如去吸毒——那样的话,他最多祸祸的是自己的身体,而不是我们的大脑。
 
艺人确实有道德表率作用,但其实比艺人更有表率作用的是高级别的公职人员,比如疫情期间曾经主政武汉的一些人,再往前几年看,那些和牛奶、药品有关的人,要么换岗了,要么受到处罚后也换岗了,但是你看类似举报宋冬野的刘先生这种人,他们放过一个屁吗?他们不敢,他们知道咋样表演是安全的,知道拿谁开刀是无风险的。
 
中国人最擅长为不同身份阶层的人打造不同的道德标准,假如我搞女人,就是生活作风败坏,是通奸,而我的老板搞女人,那就是生活需要,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好的前途,老板也需要适当放松……(老板,请不要杀我宋冬野——我们应该拯救他,还是整死他?)……
 
当然,中国人给自己制订的道德标准一般而言都是最宽松的——别人动一根针就得处决,他自己挥舞铁棒乱砸却可以无法无天。
 
所以我认为刘某这样的人并非他真的有道德意识,他只是一个喜欢在社会生活里牺牲他人成就自己一点儿存在感的龌龊之徒。
 
耶稣对想要用石块砸死妓女的人群说,你们中有谁觉得自己是无罪的就去向她扔石头吧。众人听了默不作声,纷纷散去。
 
我想问那位举报宋冬野的刘先生:你这辈子有没有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如果做过,那他是不是应该先举报自己?
 
还有些毫无逻辑的智障说:允许吸毒艺人复出,那牺牲的缉毒警察能复活吗?
 
这完全是不搭噶的事:如果缉毒警察在执行任务中牺牲,那么导致警察殉职的犯罪分子应该付出代价,而不是吸毒者,对不对?这两种罪行完全不对等嘛!而且犯罪者并不是同一个人啊!
 
我也说句不讲逻辑的话:每年刑满释放那么多人重新步入社会,难道都对不起当年抓捕他们的警察?是不是只有把他们关到死才对得起警察?
 
中国网友有逻辑的话,反而是稀罕事儿了。
 
结语
 
宋冬野这个事情,将会导致演艺圈今后对自己的圈层生活更加严防死守,因为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宋冬野的下场,他们知道自己万一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被泄露出去,那将万劫不复。
 
那么艺人会因此而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吗?我觉得不会,因为道德修养这东西靠的不是外力约束,而是自我内心的召唤,相反,道德的皮鞭举得越高,越容易激发人心中的反抗意识,而且艺人们的收入比常人高得多,受到的诱惑也比常人多太多了,所以他们比多数人在道德上更容易犯错——多数人是没有那个机会,不是不想。
 
人的欲望不会改变,艺人们依然会受到诸多诱惑犯下诸多错误,但我们看到的可能会越来越少——反正对多数国人来说,看不到问题就等于没有问题。
 
冀希望于道德大棒能打出朗朗乾坤如同想用严刑峻法缔造清平世界——如果死刑能震慑犯罪,那么现在全世界应该已经没有犯罪行为了。
 
道德和法律都重要,但实现社会和谐不能只靠这两种东西:面包之下无人性,法律之上有光芒,给饥饿者以面包,便是最大的道德。
 
我见到的最肮脏的事情莫过于以道德大棒来打击和威胁他人。
 
我见过的最魔幻的事情是一群虚伪的人宣称他们守护着最神圣的祭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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