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大宋官场:官制里藏着多少心思和讲究?

作者:韩靖宇

本文转载自:国家人文历史(ID:gjrwls)

欢迎进入大宋官场:官制里藏着多少心思和讲究?

宋代是中国又一个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时期,它扭转了唐末五代百余年来中央政权衰落、社会战乱不休的局面,使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又走向一个高峰。对一个王朝来说,“政事之原,莫大于官制”,宋代封建专制集权之所以能维持三百年之久,其独具特色的官僚体制起了莫大的作用。宋代官制的特色之一,就是将官吏的职务分为三个部分:官、职、差遣,三者又各自分为不同等级,交错组合间构成了宋代复杂的官僚制度的一部分。

 

放眼历史,官、职、差遣分离制度是如何出现的?宋代为何要实行如此复杂的官僚制度?这一切,要从隋唐说起。

 

何为官、职、差遣分离制度

宋代官制繁杂多变,为历代之最。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在于实行了官、职、差遣分离的官僚制度。《宋史·职官志》概括道:“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所谓的“官”,原指职事官,包含了“阶官”与“散官”,宋代所指的官主要是阶官。具体而言,则分为文、武两阶。其中文阶包括了朝廷省、部、寺、监的原长官,如六部尚书、六部侍郎、寺监卿、丞及台御史等;武阶则包括节度、观察等使及遥郡、横班、诸司使副、大小使臣。阶官只是作为品官,用来定品级与俸禄,以及荫补、赎罪、免役的特权,被称为“寄禄官”,也称“本官”,简称“官”。宋初将许多前朝留用官员封为高官,但不让他们掌管实务,以优厚的待遇加以安抚,减少了留用官员的不满或抗拒情绪,有利于政治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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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浮雕拄剑武官石刻。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所谓的“职”,乃“职名”之省称,又称“贴职”,有三馆秘阁官、诸殿学士、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性质不一,名称繁多,除少部分贴职或有实务外,其他皆无具体职事,是中高级文官的荣誉衔。宋代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进士出身。通俗来讲,“职”仅表示个人的学识水平, 相当于如今的技术职称。换言之,宋代把文化、科研人员也划入官的序列。宋初统治者以此选拔有才华的文学之士,倡导文治,消除武人飞扬跋扈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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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浮雕捧印文官石刻。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所谓的“差遣”,原指临时委任的职事官名。晚唐五代成为朝廷百官担任的实际职务。差遣本身没有品级,大多有相应的俸禄和礼遇。依据差遣的重要程度,大体规定了具有何种寄禄官,才能担任相应的差遣,因而适应的面比较宽。隋唐时,朝廷因事设官,事毕即撤。入宋以后,此类差遣逐渐得以固定成为职事,自成系统。

 

官、职、差遣分离制度是把官、职、差遣作为三个体系对官员实行分别授受,以官俸养士大夫,以职选拔皇帝的秘书和顾问,以差遣掌握中央和地方的实际职权。三个系统互相联系又有区别。低级官员没有获得“职”的资格,只有“官”和“差遣”两种官称。中级及以上的文官才有贴职、职名。官员政绩好时,既可以官、职、差遣都提升,也可以只提升其中的两项或一项,反之亦然;既能以较低的官称去担任较高的差遣,反之亦可。由此可见,官、职、差遣分离制度下,任用和升降官员都颇为灵活。

 

源自隋唐

关于宋代官制的来源,《宋史·职官志》称:“宋承唐制,抑又甚焉。”《文献通考·职官考一》云:“宋代设官之制,名号、品秩一切袭用唐旧。”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宋代官、职、差遣制度的形成,是隋唐以来“使职”制度发展的产物,并非宋初统治者自创,差遣即是使职的延续。

 

使职制度始于隋唐。最早见于史籍者当属隋代的柳述。他曾以兵部尚书的身份参掌机务。到了唐代,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也是以尚书任宰相,稍后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亦属于宰相差遣。除尚书外,翰林学士也逐渐崛起,以使职差遣跻身唐代政坛,获得“内相”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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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中的柳述(刘洪林饰)。来源/电视剧《隋唐演义》截图

 

唐初,皇帝在禁中设立翰林院,起初并未将其纳入正式的官僚体系。入选者均为经学之士,也有卜、医、棋、术等各种专门技艺人员,随时准备接受皇帝召见。这些翰林中包含了一批“内参谋猷”的文士,如唐太宗时以虞世南为弘文馆学士“会与禁中”,参与国家重大事件的谋划决断;唐高宗时召刘袆之、元万顷等入禁中“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之权,时谓北门学士”;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又改为翰林学士,在宫中修建独自的署地,长期居住,专供皇帝咨询政要。

 

翰林学士既没有品级,也没有官署属员,只是一个使职差遣,具体人数也不固定。安史之乱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翰林学士的政治地位日益上升,已是国家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角色。到唐宪宗时,在翰林学士中设一人为承旨学士,参与决断军国大事。这时的翰林学士已经站在前台,成为名副其实的“内相”,以使职差遣跻身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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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彩文官俑。来源/陕西历史博物馆

除了翰林学士,唐代的宦官也以使职差遣为名,在政治舞台上翻云覆雨。宦官使职包括地方监军,中央的左中尉、右中尉、枢密使。其中枢密使最为重要,对后世影响也最为深刻。

枢密使在设立之初并没有自己的官署,其主要职责是侍奉皇帝,照顾寝食,传言接物。枢密使作为皇帝近侍,久而久之代皇帝宣传诏令,渐渐揽权干政。唐宪宗时期,刘光琦为枢密使,他只把与自己意愿相合的奏疏传达皇帝,后来甚至发展到在宰相议政时出廷面争,形成了宰相与枢密使共同参议国家政事的局面。五代后唐时期的枢密使安重晦,就“处机密之任,事无大小,皆以参决,其势倾动天下”,号称“枢相”。用宋人洪迈的话讲,枢密使权力的扩大,形成了“宰相之外复有宰相,三省之外复有三省矣”的局面。

 

使职制度在地方上也有体现。唐代地方事务繁杂,每当有事务需要特别办理,朝中就派大臣前往,总揽一切相关事宜,事后马上回来复命交差。但随着国家事务日渐浩繁,有些差遣使臣在地方上久驻不归,固定下来,统管一事或一地。渐渐地,这种现象越来越多,就出现了“为使则重,为官则轻”的局面,进而导致地方上方镇势力的壮大,加强了地方离心力。

 

唐代方镇又称“道”,安史之乱后成为实际上凌驾于州县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机关。唐前期,朝廷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抚使节,去监察各地风土人情、百官功绩。到玄宗开元年间,这种差遣职位被固定下来,设置采访使,节度使成为军事长官。安史之乱后,成为实际上统领一方军政、民政、财政、司法等大权的行政长官,从而形成使职重于地方官职的局面。

 

使职差遣制度是唐代职官体系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它对宋代职官制度影响深远,成为后世官职体系之借鉴。使职差遣制度选拔任用了一批有专业才能的能臣名相,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利于快速解决社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应对社会矛盾,是巩固江山社稷不可或缺的手段。但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为使则重、为官则轻”的风气挫伤了一大批地方官员的积极性,形成了一大批闲官、散官,造成了冗员,增加了朝廷负担;差遣被固定下来后,往往一人总揽大权,直接为皇帝负责,造成了贪污腐败盛行的恶果。这些痼疾在宋代同样被延续下来。

成于北宋

在唐代使职差遣制度下,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官的实际职权虽逐渐被差遣取代,但在制度上仍有法定的职权和地位。所设立的使职,其职能范围可大可小,官员资历可高可低,且主要分布在农牧业和工商业。由此可见,唐代的使职差遣制度是随着当时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逐渐形成。

 

与唐代不同,宋代官、职、差遣分离制度,是以宋太祖赵匡胤为首的宋初统治者为了达到收揽人望、稳定政局、削弱藩镇势力、加强君主专制等目的,在任官制度上采取的一种改革措施。差遣的范围相比唐代也大为拓展,包括中央的三司使、宣徽使等,地方上的转运使、经略使等,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

 

北宋初年,统一战争尚在进行之中,后周的遗老、功臣故旧以及地方藩镇势力仍掌握实权。推行官、职、差遣分离措施,一来可以夺去遗老、故旧们的实际职权,二来可以把财、政、军大权不受官品、资历限制地授予皇帝所信赖的人,使皇帝能“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地调动指挥包括武将在内的一切官员,从任官制度上巩固中央集权,杜绝地方割据势力。对失去实际职权的后周遗老、功臣故旧、地方藩镇而言,他们虽然没有了干预朝政的能力,但可以享受高官厚禄,还可以在闲散机构养尊处优,因此很难铤而走险发起叛乱。这项不杀不贬、授官笼络政策,使朝野内外“上下相安,始终一意”,从而稳定了政局,巩固了政权。

 

随着社会的逐渐稳定,官、职、差遣分离制度并未就此退出历史舞台,反而更加受到宋代统治者的青睐,并发展为一朝之制。透过宋代大文豪苏轼的仕途经历,我们可能会对官、职、差遣分离制度有更加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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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像。作者/(清)叶衍兰,来源/中国历史博物馆保管部编《中国历代名人画像谱》,海峡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苏轼参加省试,并通过了之后的殿试,高中进士。为了能快速升迁,避免蹉跎在基层部门,苏轼拒绝了朝廷初次授予的河南福昌县主簿之职,选择继续参加制科考试。所谓制科,又称“大科”,录取人数远比进士要少,录取后授官待遇更加优厚,升迁较快。不出意外,苏轼又成功通过了制科考试,随后被授予大理寺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的职位,全衔为:将仕郎、守大理寺评事、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其中,“将仕郎”是从九品下的文散官。“大理寺评事”是苏轼的本官阶,即寄禄官阶,无职事,为正九品,属京官阶次,决定苏轼的品位、俸禄。之所以加一个“守”,是因为北宋前期规定,文散官低于本官,则本官带“守”字。“签书凤翔府判官厅公事”为苏轼的实际差遣,简称“签判”。签判被称为“郡僚之长”,地位在本州府其他属官之上,可以代理正副长官的职事,还参与本州府各类狱讼案件的审理、户籍税务管理、所属官吏的监察等,在地方上堪称位高权重。苏轼此时的官、职仅在九品左右,十分低下,但实际职务却是一方大员,在凤翔当地可以呼风唤雨。

 

到了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苏轼还朝,担任登闻鼓院事,成为登闻鼓院的主管官之一。登闻鼓院是负责接受文武百官及士民章奏表疏的机构,凡有关朝廷政务、军事机密、公私利害等事,或请求恩赏、申述冤枉、贡献奇异术等方面的建议,如不能依常规上达皇帝,可以先到登闻鼓院呈递事状。按宋制,低级文官及受处罚的官员是不能被授予“职”的,而此时苏轼的职为“直史馆”。北宋前期,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合称三馆秘阁,总名“崇文院”,是培养宰相、执政等高级官僚之所。三馆馆职,又以史馆最重,直史馆在其中的地位仅次于史馆修撰。由此可见,苏轼已经迈入中高级文官行列,甚至被视作宰执预备役来培养。

 

好景不长。宋神宗时期,神宗锐意变法,重用王安石等“新党”,苏轼却属于“旧党”,因此遭到王安石一派的排挤和打压,仕途大受影响。但所幸苏轼此时还有神宗的信任,熙宁四年(1071),苏轼带职出任杭州通判,全衔为太常博士、直史馆、通判杭州军州事。太常博士为朝官。通判是宋太祖有惩于五代君弱臣强、藩镇擅权之弊而设置,其目的是分知州之权。当时规定,较大的州府设二名,一般州设一名,不及万户的小州不设。杭州是大州,通判有两人。其职掌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知州共同署理地方事务,二是监督知州,监察官吏。因此,通判官秩虽仅七品,却被视为“州郡最要之任”,是一方之长。此后数年间,苏轼辗转多地为官,作为地方长官,他清楚看到新法的种种弊端。为减轻人民的痛苦,苏轼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作为,疏浚河道、组织捕蝗、赈济饥民,为当地百姓所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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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方长官,苏轼实实在在地为百姓造福。来源/纪录片《苏东坡》截图

 

由于不同意新法的一些做法,苏轼以诗纾愤,不幸被人陷害,导致“乌台诗案”的发生,从地方之长沦为阶下囚。元丰二年(1079),苏轼被贬为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其中,检校水部员外郎只是一种加官,没有实际作用。检校官制度产生于北周,在唐前期盛行,起初指有职事而未正授之官,相当于试用、代理。但从唐后期至北宋,检校官逐渐演变成一种假借官资的荣誉虚衔。在宋代对受贬官员的处罚中,“安置”的严厉程度适中,被安置的官员一般不除名,保留官员身份,并多授散官。黄州团练副使就是从八品散官,但被贬官员只给部分俸禄,也不能掌管实际事务。因此,苏轼这个名义上的黄州团练副使是没有实权的,只能领部分薪水,生活十分艰难。从一度风光无限的宰执预备役,到底层散官,在黄州的日子无疑是苏轼仕宦生涯的低谷。

 

由此看出,在官、职、差遣分离制度下,寄禄官的存在使宋代官员待遇优厚,还享有诸多特权,高官厚禄加深了官员对朝廷的向心力。职作为选拔文学之士步入高级官僚阶层的措施,有利于提高官僚队伍的文化素质,还能降低武人的政治作用和地位。差遣的量材授职和不受资格的限制,使官员的才能得到很大程度的发挥,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官、职、差遣的分离也有利于发挥“以小治制大”的效果,增强了朝廷对官员的控制。

 

另一方面,官、职、差遣分离制度也对宋代官僚体系产生了负面影响。其中最为致命的,便是使宋代的官僚队伍不断扩大,官员不断增多。在宋初推行官、职、差遣分离制度后,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机构因不能适应新制度的需要,渐变为闲散之所。宋代统治者却将其保留而不废除,作为遗老旧臣养尊处优之处,新的实权差遣机构又在不断增设,从而使北宋的官僚机构出现了庞杂臃肿、叠床架屋的问题。宋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官员总数已有约10000余人。到宋仁宗皇祐年间(1049-1054)翻了一番,增加到20000余人。此后仍不断递增,导致北宋冗官问题日趋严重。朝廷为了保障这支庞大官僚队伍的开支,必然加重对农民的剥削,进而激化社会矛盾,使国家陷入动荡,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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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之上,欧阳修(张本煜饰)坚决主张裁撤冗员。来源/电视剧《清平乐》截图

回顾历史,北宋的官、职、差遣分离制度,上承隋唐的使职差遣制度而建立,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任官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在中国官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参考文献:

(元)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

柯昌基:《宋代的官、职、差遣》,《历史教学问题》1982年第6期

贾玉英:《试论北宋的官、职、差遣分离制度》,《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4期

马春晖:《唐代官职中的使职差遣制度探析》,《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3期

束保成:《北宋官、职、差遣制新论》,《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周云容:《北宋前期官制下苏轼官职解读》,《中国苏轼研究》2017年第2期

顾宏义:《北宋前期文官的官、职、差遣之名实转换举隅》,《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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