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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对个人破产案件坚持“重整优先”原则。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
左上:2021年6月22日,梁文锦个人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梁文锦的重整计划。图/受访者提供 左下:2023年6月20日,法院向梁文锦送达免债裁定。图/受访者提供 右上:2021年7月19日,工作人员将个人破产裁定书送达梁文锦。图/深圳中院 右下:梁文锦与家人在租住的房子内。图/深圳中院
上图:2019年10月,曹启选到深圳破产法庭工作,一到任就接到组织撰写《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建议稿的任务。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 下图: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是深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
2021年11月8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份个人破产清算裁定书送至深圳市民呼某手中,宣告其破产。图/深圳中院
上图: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正对申请人进行集中辅导。(摄影 本刊记者周群峰)下图:7月4日,申请个人破产的债务人(红衣者),正在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接受辅导。本版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星火智库立场,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ghuozhiku.com/363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