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民国时期的对外军火采购,其中最不实用的一笔当属1930年向日本采购的两艘“宁海”级轻型巡洋舰,既不符合国情,后来在抗战中也没发挥什么作用,最后还资敌了。从实用价值看,采购“宁海”级的费用属于“冤大头”,还不如用来多买些山炮和步兵炮,反而实惠多了!

“宁海”级轻型巡洋舰
两艘“宁海”级轻型巡洋舰的总费用为890.8万银元,首舰“宁海”号成本为432万银元,二号舰“平海”号为458.8万银元。这个费用在上世纪30年代初可不是一笔小数字,1930年1美元只能兑换2.43银元,相当于366.6万美元!1935年法币改革后,银元贬值,1美元可以兑换3.3银元。
为什么说“宁海”级不实用呢?换句话说,应该问日本为什么愿意给民国造轻型巡洋舰,要知道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仍然履行了造船合同,造船质量也有保障。但是日本在出售陆用火炮方面很谨慎,特别是150毫米级别的重炮。国府也曾经向日本采购过陆用重炮,具体是在中原大战的时候,蒋介石委托宋子文向日本采购大正四年式150毫米榴弹炮,日本起初根本不想卖,后来宋子文费尽周折才买到8门,连一个重炮营(标配是12门)都没凑齐。

大正四年式150毫米榴弹炮
甚至日本连75毫米山/野炮都严格控制出口,国府向日本订购三八式75毫米野战炮,也就买到36门,用来组建了一个独立炮兵团。已经淘汰的四一式75毫米山炮也以出口零件为主,还是主要卖给地方势力,例如东北军的沈阳兵工厂和晋绥军的太原兵工厂,用来仿制四一式75毫米山炮。
为什么日本肯出售轻型巡洋舰,但不愿意出售陆用重炮呢?因为在日本军方看来,陆用重炮比海军舰船更能有效提高国军作战能力,更能对日本侵华计划构成“威胁”。海军建设费钱费时费力,国军就算拥有数艘更大吨位的重巡洋舰也威胁不到日本海军。但陆用重炮就不一样了,二战日本最好的九六式150毫米榴弹炮不过28000日元/门,1930年1银元兑换0.58日元,大家算算两艘“宁海”级的钱可以购买多少日式150毫米榴弹炮及配套弹药了。

舰载水上飞机
虽然国府无法用这笔购舰费用向日本采购陆用火炮,但可以向其他国家采购啊!如果用来买法国火炮的话,可以参照1936年陈济棠建设粤军炮兵时的费用。陈济棠向法国采购了4门施耐德1919式105毫米山炮,40门施耐德1919式75毫米山炮和52门施耐德1928式75毫米步兵炮,总费用为1000万广东毫洋(相当于700万银元)。1936年的时候,国际市场武器价格已经上去了,另外银元购买力也下滑了,一反一正差距可不小,估计得有50%,差不多可以买150门左右的法式火炮。
抗战初期如果多了150门的法式身管火炮,虽然改变不了整体战局,但可以让更多的国军步兵师拥有山炮/步兵炮,可以让国军士兵得到更多的炮火支援、减少伤亡,同时在作战中让日本侵略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施耐德1919式105毫米山炮
当然有人可能要说,难道民国时期就不发展海军了?海军当然可以建设,但要适合国情,以民国海军的实力根本做不到与日本海军决战大洋,只能近海防御。对于民国海军来说,近海防御最实用的武器就是鱼雷艇加布雷船(可以用民用船只改装),发展不对称作战能力。此外,水上飞机也可以采购一些,用于侦察和布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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