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时隔7年中办再度发文,明确了这三种新情况

本文转载自:上官河 (ID:sg_river)

作者|禾页

据新华社19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7年前曾印发试行版,都有哪些显著变化?
上官河(微信ID:sg-river)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规定》全文前标注着“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5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22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2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字样,查阅权威发布可以看到,2015年7月28日,新华社曾发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的报道。
时隔7年,此次发布的《规定》与当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相比,发生了哪些显著变化?
1、增加“优者奖”,体现激励机制
《规定》第二条提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相较于《规定(试行)》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表述,增加了“优者奖”的内容。
《规定》第十三条也提到“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
2、适用范围扩大
《规定(试行)》中的适用范围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列入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区别在于列入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被纳入,国企、事业单位领导亦参照执行。
3、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增加
《规定(试行)》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有十种,而此次印发的《规定》中共有十五种。
全新表述:
在第一种有关政治能力的描述中,《规定》采用了全新的表述:“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
内容变化:
《规定》中,将《规定(试行)》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的表述拆分为两种情形:
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的。
在“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表述中,《规定》相比之前增加了“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的情形。
在“组织观念淡薄”的表述中,增加了“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情形。
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规定》增加了“作风不严不实,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表述。
在家庭状况方面,《规定》增加了一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关于履行职责,《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规定》略有扩充,为“领导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所负责的工作较长时间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新增内容:
《规定》中,增加了三种全新情形:
“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
“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激励干部精神抖擞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规定》印发后,人民日报仲祖文今日发表评论文章《激励干部精神抖擞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文章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文章认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实现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将有力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

作者|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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