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个月里,越南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全国机构大调整。
具体动作包括把现有的63个省市合并成34个,撤销县级行政单位,把现有的10035个乡级行政区合并成3000多个,最终实施“省-乡”两个层级的地方行政管理模式(或称“中央-省-乡”三级行政模式)。
这些调整进行得如何,越南方面又有哪些心得呢?


先引用一篇越南官媒的文章,有删改:
“在摆脱战争、实现国家完全统一50年后,越南正迎来一场新的伟大革命——省级行政区划合并与行政机构精简,旨在推动民族稳健前行。
省级行政区划合并与行政机构精简并非我们党新主张,而是早在8年前,即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于2017年10月25日颁布《关于继续革新和构建精简高效的政治体系若干问题》决议中所提倡的。
(笔者注:苏林这套班子的政治影响力尚未完全巩固,在机构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仍需要向阮富仲的政治遗产“借力”。)
这是多年审慎研究的成果,体现了越南党和国家突破性创新的决心和战略眼光,旨在精简组织机构、节约财政预算、强化地方分权,同时为形成大规模、具有地区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增长极创造条件。
(笔者注:越南目前的安全环境非常好,除了在南海跟中国存在可控的争端分歧外,几乎没有其他外部安全隐患,且内部局势也相当稳定,因此政策面基本聚焦在发展上。)
按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的议程,6月16日上午,出席会议的全部466名国会代表投赞成票,通过了《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将地方政府层级从三级减为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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